未认证增值税发票作废(发票没有认证可以作废吗)
作者:孙占蕊 发布时间:2022-03-29 11:18:10 点赞:次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给税务代理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不良影响。中小企业应该兼顾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取舍。
2.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第十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开具时发现有误的,新开来的发票认证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税务代理机构不完善,迟滞税务筹划的发展税务代理机构一般规模小。
3.片面追求短期利益,忽视企业的长远利益短期利益是长期利益的前提条件,长期利益是短期利益的有机结合,也是实现预期短期利益的依托,更是短期利益的长期目标。已认证的专用发票发现开具有问题,开票方企业不能再将发票作废重新开具了,只能由您企业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中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再拿开具的申请单及申请单的电子数据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红字发票通知单。

一、未认证增值税发票作废(发票没有认证可以作废吗),怎么去阐释
1.本月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未跨月可以作废,发票退回销售方作废。
2.让对方到当他所在地税务局取得开具红字发票通知书,在本月开一份负数发票,再开一份正数给对方。方法如下:如果是在开具发票当月发现抬头开错,对方可直接将已开具的错误发票作废,重新给您开具正确发票;如果是在开具发票以后月份发现抬头开错,对方需开具负数发票,冲减错误发票,然后再重新给您开具正确发票。
3.纳税辅导期结束后,纳税人因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的预缴增值税有余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在纳税辅导期结束后的第一个月内,一次性退还纳税人。纳税人通过玩弄数字游戏,刻意地虚报少报收入,不切实际的摊销费用,增加支出等方法,掩盖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以求少缴纳税收。
4.纳税人跨区域排放应税污染物,税务机关对税收征收管辖有争议的,由争议各方按照有利于征收管理的原则协商解决;不能协商一致的,报请共同的上级税务机关决定。如果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该按填写有误办理。延缓了中小企业合理避税专业化的进程。
5.企业在没有真正解决相关人员就业的情况下,盲目地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少缴税等。

二、未认证增值税发票作废(发票没有认证可以作废吗),要怎么梳理
1.本通知发布前,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过程中涉及的契税尚未处理的,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可按本通知执行。
2.我国企业引入合理避税时间较短,较之于西方国家税务意识相对薄弱。如果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跨月不可以作废,只能开红字发票冲回。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3.销货方已重开发票的,原来已认证的那张发票作进项转出。像纳税相关政策重点调整,给中小企业的税收筹划带来隐患;加上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的了解不透彻理解不准确、不全面,和未树立合理避税中的风险管理意识,也会影响中小企业合理避税的有效性。
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规定,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项和第三条依照6%征收率调整为依照3%征收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