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法全文(税法增值税)
作者:苏耿弘 发布时间:2022-03-29 11:55:57 点赞:次
1.《征求意见稿》基本延续了《条例》的规定,为巩固营改增成果,将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并入服务,将销售金融商品从服务中单列,即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为,在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和金融商品,以及进口货物。
2.以半年为计税期间的规定不适用于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纳税人。按照本法规定的组成计税价格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
3.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项至第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采用"免、抵、退"法计算企业2014年2月份应纳(或应退)的增值税。
4.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第七条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第三十条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
5.视同发生应税交易,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视同发生应税交易完成的当天。

一、增值税法全文(税法增值税),怎样讲解
1.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贯彻增值税税收中性和效率原则,进一步发挥增值税筹集财政收入的作用。
2.题型:简述题查看答案及解析甲货物运输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12月发生如下业务:取得货运收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营业额价税合计200万元;收取价外收入4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借鉴国际经验,《征求意见稿》规定,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且销售额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进口货物的收货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3.第三章应税交易第八条应税交易,是指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和金融商品。计算本月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合计。条例第一条所称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4.第三十三条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5.第三十九条条例第二十三条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这是最新最全的税率表。(已知:增值税税率17%,退税率15%;消费税税率10%)。

二、增值税法全文(税法增值税),怎么做试析
1.本条第一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增值税税率变了。简易计税方法按照应税交易销售额(以下称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纳税人适用两个以上减税、免税项目的,可以分不同减税、免税项目选择放弃。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3.纳税人出口货物、服务、无形资产,适用零税率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免)税。
4.第二十一条条例第十条第项所称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
5.第三十六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增值税。
6.为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减少纳税人办税频次,减轻纳税人申报负担,《征求意见稿》取消1日、3日和5日等三个计税期间,新增半年的计税期间。通过立法巩固营改增成果,实现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建立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框架,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