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项目预缴增值税(外地工程项目预缴税)
作者:田增良 发布时间:2022-03-29 15:00:21 点赞:次
1.根据增值税申报表填写说明:第28栏"分次预缴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已缴纳的准予在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的税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两联:发票联和记账联。
2.十万元版不含税价款不得超过人民币一百万元,而限十万元版不含税价款不得超过人民币十万元。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是指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地以外的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

一、外地项目预缴增值税(外地工程项目预缴税),怎样做评述
1.公司总部在汇算清缴时,如果发现全年应纳税额小于直属项目部已预缴税款,根据国税函〔2010〕156号的规定。
2.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通常有两种称呼,以十万元为例,分为:十万元版和限十万元版。
3.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由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决定是否适用本办法。
4.根据国税函〔2010〕156号的规定,建筑企业公司总部在办理企业所得税预缴和汇缴时,应附送其所直接管理的跨地区经营项目部就地预缴税款的完税证明。

二、外地项目预缴增值税(外地工程项目预缴税),要怎样表明
1.贵司在建筑服务预缴地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则当期无需在当地预缴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2.主表第19栏"本期应纳税额"为0,所以主表第28栏"分次预缴税额"填写0,本月在施工地预缴的增值税结转以后抵减。关办理退税或抵扣以后年度的应缴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