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企业税收优惠(初创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作者:黄后林 发布时间:2022-03-29 16:14:41 点赞:次
1.每个优惠事项分为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和政策依据。接受投资当年及下一纳税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的比例不低于20%。对自行开发生产的计算机软件产品、集成电路重大项目企业还给予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的优惠,对动漫企业实施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等政策。
2.税务部门也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创新服务举措,确保双创优惠政策落地更便利更通畅。
3.符合条件的合伙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能否用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的投资额抵扣来源于非初创科技型企业的项目收入。初创科技型企业接受天使投资个人投资满2年。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政策的纳税人,其主管税务机关对被投资企业是否符合初创科技型企业条件有异议的,可以转请被投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材料。
4.本通知所称销售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年销售收入指标,按照企业接受投资前连续12个月的累计数计算,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累计计算。合伙创投企业的合伙人对初创科技型企业的投资额,按照合伙创投企业对初创科技型企业的实缴投资额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人占合伙创投企业的出资比例计算确定。执行时间本通知规定的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政策自2018年7月1日起执行,其他各项政策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一、新办企业税收优惠(初创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如何快速解读
1.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对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不断扩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范围。
2.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天使投资个人转让该企业股票时,按照现行限售股有关规定执行,其尚未抵扣的投资额,在税款清算时一并计算抵扣。目前税收优惠政策覆盖科技创新活动的各个环节领域,帮助抢占科技制高点的创新型企业加快追赶的步伐。科研院所、技术开发机构、学校等购买用于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的设备享受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免税等税收优惠。
3.投资后2年内,本人及其亲属持有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比例合计应低于50%。
4.为进一步促进创新能力提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力度逐步加大,企业委托境外发生的研发费用纳入加计扣除范围,所有企业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均由50%提高至75%,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已推广到所有制造业领域。
5.税务总局在认真抓好落实的,及时跟进梳理,形成了最新《指引》,在2019年6月全国双创活动周举办期间特别推出。按季纳税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实际经营期不足一个季度的,以实际经营月份计算当期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销售额度。对研发费用实施所得税加计扣除政策。

二、新办企业税收优惠(初创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如何做研读
1.2013年以来出台的税收优惠有78项。《指引》归集了截至2019年6月我国针对创新创业主要环节和关键领域陆续推出的89项税收优惠政策措施,覆盖企业从初创到发展的整个生命周期。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政策的投资,仅限于通过向被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直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股权投资,不包括受让其他股东的存量股权。
2.为进一步促进创新产业发展,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条件进一步放宽。《指引》延续了2017年的体例,结构上分为引言、优惠事项汇编和政策文件汇编目录。
3.帮助企业和科研机构留住创新人才,鼓励创新人才为企业提供充分的智力保障和支持。国家还对扶持企业成长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创业平台、创投企业、金融机构、企业和个人等给予税收优惠,帮助企业聚集资金。
4.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规定,个人合伙人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个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经营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5.将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和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城市地区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