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增值税账务处理(缴纳增值税的会计账务处理)
作者:陈福军 发布时间:2022-03-29 17:49:53 点赞:次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证。
2.60%的部分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40%的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购进商品或服务,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账务处理。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其计税依据是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3.作为一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的会计人员,不要知道增值税会计账目的设置,取得不同发票的账务处理,还要知道进行会计处理的时限,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调增调减和增值税补退税款的会计调整。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登记时限销项税额登记时限,分不同结算方式执行。银行存款的收支业务由出纳员负责办理。
4.生产企业采购原材料等生产货物然后出口,实现免抵退的政策。向海关办理报送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送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收到退回的出口货物增值税税额,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而补缴已退的税款,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销售业务的账务处理销售业务的账务处理。如果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取得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的,账务处理按取得专用发票的办法办理。

一、应交增值税账务处理(缴纳增值税的会计账务处理),如何评判
1.由于增设了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所以和以前贷方有余额的规定不一样。银行存款属于资产类,期末余额就在借方。一般有两种情况:向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
2.借方设置: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税额。
3.根据价税合计金额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购进货物发生退货,根据取得专用发票(红字)作相反记录。
4.将代销货物清单交付委托方,并计算代销手续费收入和向委托方支付代销商品款时,按售价借记应付账款,按计算的代缴手续费,贷记代购代销收入科目,按售价扣除代销手续费后的差额,贷记银行存款。单交给买方的当月。直接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由于专用票上的税额不可作为进项税额抵扣,故应根据价税合计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
5.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为按会计制度规定程序批准核销的当月。购进不动产、不动产在建工程,进项税额分年抵扣的账务处理。货物等已验收入库,尚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账务处理。
6.接受投资和捐赠转入的货物,如作为固定资产的,不论是否取得专用发票,均应按照确认的价值(含税)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等科目。接受其他单位委托代销商品,在收到代销商品时的账务处理,按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办理。

二、应交增值税账务处理(缴纳增值税的会计账务处理),怎么去研读
1.新准则下增值税月末与缴纳时会计核算的变化:过去将增值税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应交增值税;另一部分为未交增值税。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月。
2.代销的方式一般有两种:双方按进销货物处理,要等受托方实现销售后,才通知委托方作为向其购进。区分是缴纳本月的增值税还是其他期的增值税。
3.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企业购进的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它原因而不应在销项税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业务会计处理分录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业务常用会计分录,基本涵盖了一般纳税人日常涉及的业务。
4.一般纳税人在待摊费用科目下设置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用以核算虽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税法规定暂不予抵扣进项税额。为收到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月。
5.购进免税农产品,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销售自产农业产品是免税的。记账时按普通发票上记载的金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结转商品销售成本和付还委托方商品款的账务处理,按现行会计制度办理。
6.未取得专用发票的,按确认的价值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等科目。核算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