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技术所有权增值税(技术转让所得税)
作者:肖登攀 发布时间:2022-03-29 23:56:40 点赞:次
1.中关村园区内享受特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范围61号文所规定的技术包括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
2.本公告实施之日起,企业转让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确认的技术转让收入,按本公告执行。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企业转让符合条件的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的技术。
3.乙方应当在日内通知并协助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与甲方办理合同变更事项。
4.技术许可使用权转让收入,应按转让协议约定的许可使用权人应付许可使用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居民企业的年度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且可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库中查询到相关的变更结果。

一、转让技术所有权增值税(技术转让所得税),怎么去梳理
1.不属于与技术转让项目密不可分的技术咨询、服务、培训等收入,不得计入技术转让收入。所称技术包括专利(含国防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
2.企业享受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其他相关问题,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2号)规定执行。
3.相关税费是指技术转让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有关税费,包括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合同签订费用、律师费等相关费用。

二、转让技术所有权增值税(技术转让所得税),怎么解答
1.为帮助受让方(或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且这部分技术咨询、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开发)的价款应当开在同一张发票上。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2.转让使用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范围按照116号文的规定:转让使用权可以享受减免所得税优惠的技术包括专利(含国防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取得的收入是可以免收增值税的。技术转让的范围,包括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
3.应分摊期间费用(不含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和相关税费)是指技术转让按照当年销售收入占比分摊的期间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