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营税率(混合销售和兼营的税率)
作者:黄春辉 发布时间:2022-03-30 00:39:16 点赞:次
1.对于销售的物业礼包,后续服务一般由物业公司提供,并非房地产企业提供。华税短评:商品交易日益复杂,兼营与混合销售行为在实务中较难区分,容易造成税率或者征收率使用的错误。
2.有些人对适用高税率的混合销售行为擅自提出税收筹划方案,将整个销售行为拆分成分别适用高、低税率的若干部分,在合同中分别规定价款,并分别进行开票,分别使用不同的税率进行纳税申报。混合销售的涵义及增值税处理根据《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条(适用试点纳税人)和《有关事项规定》第二条(适用原增值税纳税人)第三款规定,无论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还是原增值税纳税人,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销售外购机器设备提供建筑安装服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第六条: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提供安装服务。广东国税解答房地产开发企业营改增实务中的23个问题:销售商品房时提供精装修应按照兼营行为征收增值税;提供家具、家电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应按照该纳税人的主营业务缴纳增值税。
3.混合销售作为一项销售行为,适用一种税率,并根据经营主体性质使用适用税率,不是使用从高税率。这样的税收筹划是错误的。

一、兼营税率(混合销售和兼营的税率),怎么去阐释
1.解读明确:以上外卖食品,仅指该餐饮企业参与了生产、加工过程的食品。
2.当月取得可抵扣进项税额26万元,其中专门用于内销服装的布料进项税额20万元,内外销混用的服装辅料进项税额10万元。特别需要提醒的是:对于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提供规定的可以选择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时,需要通过合理的税负测算进行选择,特别要注意进项税额转出的影响因素。营改增全面扩围后,原来的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为增值税纳税人,由此对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的涵义和政策进行了一定的调整。
3.文件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四十条02特殊规定: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四十条规定的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当建筑方自行采购可以取得抵扣凭证的设备、材料、动力等达到一定比例以上时选择按简易计税方法,可能由于不能抵扣就勿格算。
4.根据140号文,参照混合销售按文化体育服务纳税,不按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纳税。

二、兼营税率(混合销售和兼营的税率),如何开始论述
1.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设备的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有关规定。
2.代收水电费按转售水电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其中水费可按3%差额征税。国税总局的出发点是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引申出混合销售概念,适用混合销售的行为,纳税人只需将合计价款按主业缴纳增值税,避免无法区分货物和劳务计税基数的情形。
3.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十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提供的装修服务,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兼有不同征收率的,从高适用征收率。
4.混合销售新政策最明显的变化是取消了既销售自产货物又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分别缴纳税款的规定,不再将销售自产货物与建筑服务的混合销售行为进行隔离,从而解决了长期困扰税务实务处理的销售机器设备带安装建筑服务等疑难问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5.根据同文第六条第款第3项规定,在进项税额的处理计算中,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为其加工费收入。混合销售的本质是一项纳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