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外费用含增值税吗(价外费用的增值税税率)
作者:范家勤 发布时间:2022-03-30 15:54:24 点赞:次
1.价外费用是产品价值的组成部分,随主价款征税。如果纳税人假生产销售免税产品之名,行经营价外费用之实,还构成偷税行为,应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购货方应索取价外费用项目表一式两份,分别附在发票联和抵扣联之后。
2.免税产品的价外费用就会成为现实不存在的空想,自然也就不会产生纳税义务,其结果与免税无异。值得注意的是,价外费用并非独立于产品销售行为以外,价款与价外费用是产品销售收入的两个部分,价外费用是相对于价款而言的,价款是价外费用存在的前提,如果价款不成立也就没有价外费用,正所谓皮之不存,价外费用财税处理缴税处理价外费用也是企业的收入之跟从应税收入的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并入当期所得税缴纳企业所得税。
3.站在现实的角度考虑,除国家控制、关系国计民生的特殊产品外,产品价格均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生产厂家拥有完全自主定价权,如果产品免税、价外费用不免税,生产厂家在制定销售价格时自然会想方设法规避价外费用。价外费用项目表应填写购销双方的单位名称、收取价外费用的商品或劳务的名称、计量单位、数量、价外费用的项目名称、单位收费标准及价外费用金额(单位费用标准乘以数量),并加盖销售方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一、价外费用含增值税吗(价外费用的增值税税率),如何才能描述
1.价外费用一定是销售方向购买方收取的费用。之所以有专家作出价外费用不属于免税范围的解答,主要原因是割裂了价款与价外费用的必然联系,把价外费用看成是独立于销售产品或应税劳务的收入,误解了增值税的有关规定。
2.无论是从现行税收法规、业务性质还是税收征管的角度来分析、判断,销售免税产品收取的价外费用都不应该缴纳增值税,除非借价外费用的名义收取其他款项或经济利益,而这已经不属于价外费用的范畴,与销售产品和应税劳务无关,除了明确规定免税或不征税以外,《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所有条款都以纳税义务应该发生为前提。
3.就拿合同违约金为例。如果一般纳税人仅仅提供运输服务,则可按11%的增值税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就是客户购买货物后,可选择其他第三方运输企业运输,也可选择企业内部运输部门运输,那这运输费就不属于货物销售的价外费用。
4.价外费用的条件与销售有关依据上文的规定,价外费用的范围,只能限制与销售行为有关的费用,则与销售无关的费用不应判定为价外费用。注意:合同约定未实际收到,未开票则不缴税,开了票则缴税。

二、价外费用含增值税吗(价外费用的增值税税率),要怎么评价
1.本文对专家的解答展开讨论并不意味着销售免税产品的价外费用在任何情况下都免税。断定总结:1括号销售主价款是价外费用的基础;2括号收款方向是销售方收购买方的费用;3括号价外费用有规定的范围。
2.含税价包含的是增值税即零售价,部分征收消费税的货物除了增值税也包含了消费税,不包括价外费用,销售商开具的普通发票上的金额即为含税价而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为不含税价。因为企业为方便客户运输,设立运输部门。
3.如果价外费用属于按规定不征收增值税的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则该项合计数中不应包括此项价外费用,此项价外费用应另行开具普通发票。
4.《增值税暂行条例》中特别强调价外费与价款一样计算纳税,理由莫过于此。企业价外费用的账务处理,就必计入应缴增值税相结合。
5.注意:价外费用计入销售额中计算增值税,税率与销售行为相同。客户的运输车在运输交易的货物时,撞坏了销售方的大门,客户给销售方的赔偿金不属于销售货物的价外费用。收取的费用不属于价外费用的,就不得开具发票,这费用不属于应税(销售货物或服务)行为,则无需取得发票。
6.如果销售方因供货不及时带给购买方耗损,而支付的违约金就不属于价外费用,因为支付方向同主价款不一样,所以购买方收到后直接开具收据给对方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