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标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中负责听证)
作者:郭小龙 发布时间:2022-03-30 23:22:24 点赞:次
1.没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以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代替;检查范围和内容;检查时间和检查所属期间;结论的文号、制作日期、税务机关名称及印章。被查对象申请税务稽查人员回避或者税务稽查人员自行申请回避的,由稽查局局长依法决定是否回避。
2.稽查局应当依法及时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稽查结论等税务文书。新增第五十一条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可向稽查局提出申请,经税务局局长批准后,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采取冻结纳税人在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措施时,应当向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交付冻结存款通知书。
3.检查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前纳税期的纳税情况时,发现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迹象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可以依法采取税收强制措施。税务稽查人员对实施税务稽查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首先由稽查局汇报案情及拟处理意见。
4.稽查执法作为税务执法的重要方面,需要按照《意见》要求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规范。

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标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中负责听证),如何读懂
1.税务稽查由稽查局依法实施。检查人员异地调查取证的,当地税务机关应当予以协助;发函委托相关稽查局调查取证的,必要时可以派人参与受托地稽查局的调查取证,受托地稽查局应当根据协查请求,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调查。税务处理决定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查对象姓名或者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
2.稽查局局长发现税务稽查人员具有规定回避情形的,应当要求其回避。
3.《规定》出台既是落实《意见》的重要举措,也是保障《意见》落实的重要制度性建设安排。需要取得境外资料的,稽查局可以提请国际税收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程序获取。
4.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需要《意见》从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完善税务执法制度和机制、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强化执法内部监督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需要将已开具的纸质发票调出查验时,应当向被查验的单位或者个人开具发票换票证;需要将空白纸质发票调出查验时,应当向被查验的单位或者个人开具调验空白发票收据。稽查局主要职责是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及涉税事项进行检查处理,以及围绕检查处理开展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标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中负责听证),要怎么样阐述
1.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迹象的,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查对象或者其他涉税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和稽查局分别保存。
2.在第一条增加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立法宗旨。增加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公开和撤回程序规定。
3.修订的基本原则《规定》是规范税务稽查执法的基础性制度,与经济社会生产生活和行政相对人权益密切相关。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存款账户,应当经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凭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向相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查询。
4.现将有关问题解读如下:修改的必要性《规程》自颁布实施以来,在规范执法行为、维护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纳税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5.调取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时,应当向被查对象出具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并填写调取账簿资料清单交其核对后签章确认。税务稽查人员在执法办案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