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附征(消费税的附加税)
作者:罗世裕 发布时间:2022-03-31 05:21:49 点赞:次
1.增加《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附加税费情况表)。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2.对于前期已经作过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转出处理,解除异常凭证或经税务机关核实允许继续抵扣的,且纳税人重新确认用于抵扣的进项税额,在本栏次填入负数。具体为纳税人填写增值税、消费税相关申报信息后,自动带入附加税费附列资料(附表);纳税人填写完附加税费其他申报信息后,回到增值税、消费税申报主表,形成纳税人本期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附加税费数据。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
3.新申报表充分利用部门共享数据和其他征管环节数据,可实现已有数据自动预填,从而大幅减轻纳税人、缴费人填报负担,降低申报错误几率。根据国税发156号《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及国税发13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财税33号《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下列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准予扣除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纳消费税: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4.申报表整合施行后,原《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不再使用。营业税金及附加: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已取消)、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5.纳税人调整以前所属期税费事项的,按照相应所属期的税费申报表相关规则调整。

一、消费税附征(消费税的附加税),怎样才能释义
1.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转出后,经核实允许继续抵扣的,且纳税人重新确认用于抵扣的,在本栏填入负数。
2.增加《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附加税费情况表)。
3.2021年7月份及之后税款所属期,纳税人收到主管税务机关送达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其已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税务机关解除异常,对应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按照现行规定继续抵扣。
4.相关规定和计算方法: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由委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的,且委托方只就其加工劳务缴纳增值税。
5.填报此项指标时应注意,实行新税制后,会计上规定应交增值税不再计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项,无论是一般纳税企业还是小规模纳税企业均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中单独反映。您可能感兴趣的试题以下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说法,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扩展资料: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计算:这些税金及附加,一般根据当月销售额或税额,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于下月初缴纳。
6.值税、消费税附加征收的,附加税费单独申报易产生与增值税、消费税申报不同步等问题,整合主税附加税费申报表,按照一表申报、同征同管的思路,将附加税费申报信息作为增值税、消费税申报表附列资料(附表),实现增值税、消费税和附加税费信息共用,提高申报效率,便利纳税人操作。

二、消费税附征(消费税的附加税),如何快速应对
1.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消费税不计入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成本:因为消费税是价内税,如果把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含税价(含消费税)作为材料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待完工产品作为最终的消费品销售时候,还会征收一遍消费税。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整合主税附加税费申报表,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税额自动计算、数据关联比对、申报异常提示等功能,可有效避免漏报、错报,有利于确保申报质量,有利于优惠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2.按月度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的纳税人,申报缴纳所属期2021年7月及以后的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适用《公告》。根据企业会计利润表中对应指标的本年累计数填列。
3.若纳税人逾期未提出核实申请,或者提出核实申请经核实确认相关发票不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相关规定的,应当继续作进项转出处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涉及到的增值税纳税申报内容和口径没有变化。按季度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的纳税人,申报缴纳所属期2021年第3季度及以后的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适用《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