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增值税(营改增增值税征税范围)
作者:刘英伟 发布时间:2022-04-01 05:05:11 点赞:次
1.一经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36个月内不得变更为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即便不考虑财政收入问题。具体的征税范围和征税办法,欧盟成员国可视本国情况在不违反欧盟法令的前提下有一定的自主选择权。
2.纳税人提供道路通行服务不适用本办法。目前营改增剩下以金融业为代表的四个行业,成为了营改增过程中难啃的骨头,实施起来难度较大,不确定性也比较高,是否能达到结构性减税也是个未知数。
3.如果此种方法应用于金融业营改增后的征税安排上,就产生了两个问题:金融业营改增后的销售额与现行金融业营业税计税的营业额差别不大,虽然不能等量齐观,因为简易计税法下的销售额为含税的,而营业税计税的营业额是不含税的;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4.除了国税发〔1993〕149号的税目注释之外,仅根据财税2012年6号文件,将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纳入转让无形资产的征税范围,其他经济权益转让,仍未纳入营业税征税范围。细化了一些原有营业税税目注释征税是没有明确出来的行当,比如商务辅助服务,这些都是这次细化的内容。扩大支出虽然可以靠增加赤字来实现,还是离不开财政收入的一定增幅为基本盘。

一、营改增增值税(营改增增值税征税范围),如何做认识
1.细分金融服务,对不同的金融服务项目采取不同的征税方法,如对中介服务和隐性收费的金融服务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法;对显性收费的金融服务项目。当今的营改增,实际上起到了结构性减税的作用。通常的理解是,减税有助于刺激经济恢复景气。
2.如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它是将金融服务都纳入增值税征税范围,不再区分金融服务的对象是否是增值税纳税人,对金融中介服务和其他隐性收费服务,如存贷款业务、票据业务等金融机构核心服务,对显性收费服务,如咨询业务、保管箱业务等,征收增值税并允许对相关的进项税额予以全部抵扣。
3.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4.如果直接调降营业税税率,实施起来相对简单,减税效应也是确定的。
5.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6.经济形势较好,会给税制改革创造良好的内生环境,并成为税制改革的润滑剂。

二、营改增增值税(营改增增值税征税范围),如何开始界定
1.36号文《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在原来财税〔2013〕106号文基础上结合了原营业税的税目注释,也参考了国家统计局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
2.现行金融业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无论是利息收入全额,还是利息收入差额,或者金融服务性收入减去相关价款费用后的余额,若营改增后实行简易计税法,则显然可以全盘转变为金融业的销售额,经过简单的账务处理,成为金融业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3.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澳大利亚规定按25%的固定比例抵扣进项税额。
4.有偿这个概念在增值税的条例、营业税的条例中就有。纵然金融业的整个税负会有所降低,这种小修小补的改革难免与人们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期望有所落差。
5.此次营改增将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纳入征税范围是对征税范围的完善。无偿转让货物所有权的时候,在增值税条例里视同有偿征税,从税制完善上来说,为了完善税制或者堵塞漏洞的规定,也是国际上通行的惯例,如果规定所有无偿行为都不征税的话,确实会有一部分纳税人会钻空子,说我跟另外一个企业之间的行为是无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