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减免政策(年度个税减免)
作者:朱明奇 发布时间:2022-04-01 15:56:47 点赞:次
1.这是自1980年个税法出台以来第7次大修。降低个人所得税负有利于提振居民消费。5000元的标准不是固定不变的,今后还将结合深化个人所得税改革以及城镇居民基本消费支出水平的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2.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的实质,是指对一些必要的开支,尤其是生存发展等基本开支相对应的收入不征税。
3.专项附加扣除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考虑纳税人家庭供养负担来实现收入的调节。
4.通过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增加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低档税率的级距等方式,减轻了广大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使个人所得税税负水平更趋合理。纳税人及其配偶将补缴今年的缴费,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地价的特别附加扣除。一般可以根据身份证号码判断孩子是否还在接受高等教育。
5.个人综合所得可简单理解为两部分:工薪以及工薪以外的收入,例如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

一、新个税减免政策(年度个税减免),如何做定义
1.初步考虑对专项附加扣除设置一定限额或定额标准,既要保障纳税人方便纳税,相关支出得到合理扣除,又要体现政策公平,能够使广大纳税人实实在在地享受到减税的红利。决定提出提前三个月,把能实现的税改措施提前一步施行,是为了让老百姓尽快享受到减税的红利。在时机成熟时逐步扩大综合税制的征收范围,这将有利于进一步实现税制的公平。
2.假设一位纳税人为独生子女,家有1个上小学的孩子,父母均已年满60岁,目前在读博士,月工资为1万元,社保公积金扣除2220元,住房租金每月4000元。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要求纳税人自行申报,会使纳税人直接与税务机关打交道,这会让每一个自然人更深刻地与国家财政收支建立联系,进一步提高纳税人意识。

二、新个税减免政策(年度个税减免),要怎么样确立
1.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的收入再进行征税,这笔花销将更大。
2.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即对一部分所得项目予以加总,实行按年汇总计算纳税,对其他所得项目则实行分类征收。
3.根据修改后的个税法,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4.减税政策也会考虑到骗税情况,所有的反避税手段都是提前准备好的。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到5000元个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也即通常所说的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月5000元,成为此次个税法修改的重要亮点之一。2019年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仍然划分为7级,其中前四级的应纳税所得额发生了变化,主要表现为前三档的级距有所提高,而税率没有发生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