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划拨企业所得税(国有资产划拨税收规定)
作者:许华峰 发布时间:2022-03-30 13:07:35 点赞:次
1.申请人如果是导管公司、代理人等明确不可能符合受益所有人身份的人,则应被判定为不具有实质性经营活动。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基于以上规定,无偿划转资产应被视同捐赠,资产划入方需按照接受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应税收入,计筹缴纳企业所得税。
2.2018年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将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梳理,以一问一答的形式,帮助纳税人更好地了解税收优惠政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3.环境保护税《环境保护税法》规定,昼、夜均超标的环境噪声,昼、夜分别计算环境保护税,又规定声源一个月内超标不足15天的,减半计算环境保护税。企业间无偿划转资产,如没有特殊规定,划入方应按照上述规定,确认接受捐赠收入,计缴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2018年第23号)第四条规定,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4.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7号)第四条规定: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对其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5.划入方《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接受捐赠收入纳入收入总额。

一、资产划拨企业所得税(国有资产划拨税收规定),怎样做诠释
1.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在企业会计处理上,不论是作为不征税收入,还是作为征税收入,均应当在受益期分期确认收入,在处置的当期将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确认为收入。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变化的,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企业处置资产,属于以下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的情形,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
2.以出让方式承受原改制重组企业划拨用地的,是否征收契税。资产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是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间无偿划转资产,若没有特殊规定的,应按照上述规定,视同销售确认收入,计缴企业所得税。
3.单位在改制重组时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对其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是否征收土地增值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7号)第八条规定:以出让方式或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承受原改制重组企业、事业单位划拨用地的,不属上述规定的免税范围,对承受方应按规定征收契税。

二、资产划拨企业所得税(国有资产划拨税收规定),怎么做认识
1.资产划出方应视同销售,按划转资产公充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确定应税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可以按照《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17年版)》列示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的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申请人根据本公告第三条规定具有受益所有人身份的,除提供申请人的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外,还应提供符合受益所有人条件的人和符合条件的人所属居民国(地区)税务主管当局为该人开具的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申请人根据本公告第四条第项规定具有受益所有人身份的,除提供申请人的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外,还应提供直接或间接持有申请人100%股份的人和中间层所属居民国(地区)税务主管当局为该人和中间层开具的税收居民身份证明。
3.由此产生税会时间性差异,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要进行相应的纳税调整。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程序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