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社保缴纳(武汉社保缴纳时间规定)
作者:俞乐 发布时间:2022-04-01 16:56:55 点赞:次
1.过去在单位缴纳1年以上,在现单位未缴纳社保的,符合适用范围及对象第一条第一项第三类情形的,用人单位应为职工参保而未参保,用人单位或职工均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参保补缴申请,社保经办机构应当依法受理。参保条件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地税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保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表和《社会保险网上办事承诺书;业执照副本、单位成立批文或法人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2.结合我市实际,我局也曾研究制定过一些职工养老保险补缴的政策规则。

一、武汉社保缴纳(武汉社保缴纳时间规定),如何才能读懂
1.补缴积累额的基数按照补缴时上年度社平工资确定,比例统一按3%确定。
2.符合适用范围及对象第一条第二项的,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补缴其在灵活就业人员窗口中断缴费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缴纳社会保险必须在本市人社部门缴纳或在本省人社厅缴纳。对于补缴数额加征滞纳金或积累额的施行时间,区分以下情况分别确定:用人单位及职工补缴以前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对于2011年7月1日以前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补缴数额,从2011年7月1日起开始加征滞纳金;对于2011年7月1日以后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补缴数额,从应缴而未缴之日起开始加征滞纳金。

二、武汉社保缴纳(武汉社保缴纳时间规定),如何评述
1.用人单位及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按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2.对于申请人原单位不存在的,可由主管部门履行申报手续。按照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规定。
3.最低缴费基数3740元,最高缴费基数18699元。灵活就业人员补缴灵活就业人员窗口中断缴费期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对于2011年7月1日以前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补缴数额,从2011年7月1日起开始加征积累额;对于2011年7月1日以后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补缴数额,从可缴而未缴之日起开始加征积累额。灵活就业人员已选择缴费基数履行了缴费手续,再次申请调整缴费基数并办理补缴的。
4.补缴后不再执行劳社部发〔2001〕13号文件第一条关于养老保险关系处理一次性补贴的规定。五险齐全的可以受理;一部分在本市或本省人社厅社保部门缴纳,另一部分在外地缴纳的,不符合受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