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人怎么缴税(近期/信息)
作者:张庆利 发布时间:2022-12-01 17:35:08 点赞:次
随着社会发展、科技进步,以及互联网的普及,当代新新人类的价值观念正潜移默化发生着改变;如今衍生出众多自由职业者,如包工头、财务顾问、房产经纪人、居间人、网红艺人等。
然而,根据相关规定,当自由职业者在提供应税劳务活动,获得高额的报酬时,应当给对方提供发票,依法缴纳税费。

那么,当这些自由职业者获得高额报酬时,该如何合理收款、合理纳税,尽量减轻自身的税费负担呢?
一般情况下,是由合作单位将约定的报酬代扣代缴,然后转给个人剩下的利润;或者是合作单位直接转给个人所有报酬,然后本人到当地税局大厅,提供相应的信息、合同等资料,以自然人代开的方式开票给企业,并缴纳税费。
但是,这两种方式都是按照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税(20%-40%)缴纳税费;如果一次开票额不足4000元,只需要缴纳800元即可,如果超过4000元,甚至上万的大额开票,就得按照20%-40%的税率缴纳(如100W的开票额,得缴纳30几万的税费);另外还有增值税和附加税,甚至还会涉及到年底汇算清缴、补缴个人税款的情况;对于个人来说这样的税负压力是相当大的。

以下两点建议,希望可以帮助到自由职业者,当获得高额报酬时,如何收款、如何合理、合规减轻税费负担:
一是享受税收优惠园区的核定征收政策;入驻园区,成立小规模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享受个税0.6%的核定征收政策,加上增值税、附加税,综合税率仅1.66%;以公转公的方式与合作单位交易,年开票额最高500W,可开专票、普票。
二是到税收优惠园区的税局大厅自然人代开;在园区做临时税务登记,无需本人到场,提供自然人资料、受票方信息即可;可以享受个税0.5%的核定征收政策,综合税率仅1.56%;以公转私的方式与合作单位交易,年开票额最高5000W,税局直接出票,并附完税证明,但只能够开普票。
(如100W的报酬,只需要缴纳100W*1.56%=1.56W即可,不会再涉及汇算清缴的情况,剩下的利润由个人自由支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