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报税证明单(已报税证明单取消了吗)
作者:李东领 发布时间:2022-04-06 04:38:06 点赞:次
1.违规操作一发票当月丢失,销售方直接系统作废,然后重新开具给购买方一张。
2.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3.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4.《证明单》由销售方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报税情况和纳税申报情况,符合上述条件的,才能收齐联次后作废处理没有收齐联次或者没有确认对方是否勾选认证的前提下就作废专用发票,而对方又认证抵扣了属于违规作废行为。

一、已报税证明单(已报税证明单取消了吗),怎么能应对
1.对于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的情况,必须是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或者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
2.购买方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红字发票不是你想开、想开就能开。
3.已取消办理《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国家税务总局尚未下发新的文件。
4.定性:这属于违规开具红字发票的行为首先红字发票必须在特定情况方可开具,那就是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违规操作二发票跨月丢失了,直接开具红字发票冲销掉丢失发票,然后开具新发票给客户。

二、已报税证明单(已报税证明单取消了吗),怎样做读懂
1.购货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和2016年第50号,要求销售方登报遗失声明且提供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才能予以抵扣进项税。
2.税务机关在检查中会对纳税人红字发票进行事后抽查,如果不是因为上述原因随意开具红字发票的会给予处罚。票联、抵扣联后,不再需要前往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丢失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可凭相应发票的联次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3.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