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免试(注册会计师免试管理办法)
作者:商桂芳 发布时间:2022-04-07 02:39:48 点赞:次
1.山东省10月28日,山东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会计人员正高级会计师职称标准条件、高级会计师职称标准条件的通知》中提到:满足2个条件,可直接免考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
2.第九条在上报文件时,地方考办应当根据注册会计师考试管理信息系统中免试管理模块上传电子数据。
3.回复:申请表即可获得免试申请表↓↓↓除了以上免试条件,中注协还与其他协会互相达成抵免政策,符合抵免要求,可免考部分科目。

一、注册会计师免试(注册会计师免试管理办法),怎么做表达
1.豁免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资料:豁免申请表;符合豁免条件的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件;。第四条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应考人员,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按互惠原则与境外会计职业组织达成相互豁免部分考试科目协议范围内的人员,可以免予部分科目考试。
2.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免试申请人员报送的相关材料或证明,原件存地方考办,复印件存财政部考办。免试科目长期有效,不得提出变更免试科目。

二、注册会计师免试(注册会计师免试管理办法),怎样去描述
1.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管理办法》显示,以下两种情况的考生免试注册考试部分科目。01中注协最新发布《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管理办法》01|免试申请人条件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应考人员,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高级技术职称证书或批准文件复印件公章效果不清晰的,地方考办应当说明情况,并在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人员的姓名处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