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首套房贷(个税首套房贷利息扣除)
作者:林明群 发布时间:2022-04-07 15:00:52 点赞:次
1.第十六条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信息归集的数据项包括借款人姓名、证件类型及号码、贷款银行、贷款合同编号、是否为首套住房贷款、贷款类型、开户日期、到期日期、首次还款日期、是否已结清和结清日期。
2.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存量数据补报工作应于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普华永道全球派遣服务合伙人张志刚认为,纳税人在征求意见期间广泛提出的不少实际问题也在暂行办法有所明确。
4.上报增量数据指报送新发放的整笔贷款业务,包括增加采集的是否为首套住房贷款和贷款合同编号两个数据项。

一、个税首套房贷(个税首套房贷利息扣除),要怎么认知
1.是否为首套住房贷款的判断以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发布时间为分界点。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详解: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
2.第八章保障措施第二十四条纳税人向收款单位索取发票、财政票据、支出凭证,收款单位不能拒绝提供。
3.第二十一条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第三十条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能结转以后年度扣除。第二章子女教育第五条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4.第二十五条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二、个税首套房贷(个税首套房贷利息扣除),怎样做评价
1.第三条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利于民生、简便易行的原则。各商业银行于2019年3月1日前向征信系统报送信息归集的数据,包括补报存量数据和上报增量数据。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全部扣除,也可两人对半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借款人认为商业银行提供的个人住房贷款归集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可以向商业银行提出异议,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借款人可查看本人及配偶手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合同和个人公积金住房贷款合同,比对贷款的发放日期。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质贷款合同编号。
4.纳税人拒绝修改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报告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办法》规定,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父母的支出,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去世,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支出可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