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确认收入(会计确认收入与税法确认收入的不同)
作者:蔡丽明 发布时间:2022-04-07 18:18:59 点赞:次
1.被投资企业取得非货币性资产的计税基础,应按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均符合现行流转税、所得税处理及会计处理的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金额。
2.根据第十九条规定,企业预收的租金收入,要按照收付实现制的原则确认收入。收入的确认时间无论收入准则还是875号文规定,企业判断销售商品收入满足确认条件的,均应当提供确凿的证据。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企业所得税相一致,即可以理解为,以代销方式销售货物,在收到代销清单前确认收入,对于发出代销商品超过180天仍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代销商品满180天的当天。
3.会计准则与税法界定的收入概念的差异,体现在若干方面:第一,会计准则与税法界定收入的范围不同。企业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应当作为负债处理,不应当确认为收入。销售折让发生时,应当直接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一、会计确认收入(会计确认收入与税法确认收入的不同),怎么样才能研究
1.这样规定一方面保证了企业所得税与《企业会计准则》的一致性,另一方面税法也保留了最起码的底线。后者强调风险报酬转移。
2.对于销售退回,企业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会计处理:未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企业应当按照已计入发出商品科目的商品成本金额,借记库存商品科目,贷记发出商品科目。甲公司也向其他客户单独销售上述项目,为期两年的该软件许可权的单独售价为195万元,标准安装服务的单独售价为3万元,18个月的售后技术支持服务的单独售价为8万元。
3.接着来看一下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税会差异。本文对收入准则和企业所得税关于收入的确认差异方面进行分析。这样做的理由在于,此种售后回购本质上属于一种融资交易,回购价大于原售价的差额相当于融资费用,应当在计提时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4.企业在对外投资5年内注销的,应停止执行递延纳税政策,并就递延期内尚未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在注销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一次性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会计确认收入(会计确认收入与税法确认收入的不同),要怎么样简述
1.视同销售计算资产转让所得。税法关于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税收入确认的条件有待改进,给了纳税人税收筹划的空间。
2.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而取得被投资企业的股权,应以非货币性资产的原计税成本为计税基础,加上每年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逐年进行调整。税法上的不征税收入,是指从企业所得税原理上讲应永久不列为征税范围的收入范畴,从性质上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的收入。
3.已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企业一般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按我国现行增值税法的规定,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冲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逾期90天仍未收回,且会计上已冲减了当期利息收入的,准予抵扣当期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