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利息会计分录(计提应收利息会计分录)
作者:彭文 发布时间:2022-04-07 20:57:16 点赞:次
1.《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三条规定,企业的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当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并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已到期而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也是对分期付息债券而言的,不包括企业购入到期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应收的利息。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分录如下:1。
2.事业的利息收入计入其他收入。企业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企业的存款利息收入计入财务费用。

一、收利息会计分录(计提应收利息会计分录),怎么解答
1.应收利息则是指企业因债权投资而应收取的一年内到期收回的利息,它主要包括如下情况:企业购入的是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在会计结算日,企业按规定所计提的应收款收利息;。
2.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给他人使用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利息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应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二、收利息会计分录(计提应收利息会计分录),怎样去论述
1.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尚未到期的债券利息,则计入短期债券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中不需要单独核算的部分。这部分应收利息不计入短期债券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中。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2.企业应于期末对除应收票据以外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经报税务机关批准。
3.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应冲减坏账准备金;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超过已提取的坏账准备的部分,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已核销的坏账收回时,应相应增加当期的应纳税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