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筹划(跨国税收筹划和国际税收筹划)
作者:郑奕娣 发布时间:2022-04-08 14:40:20 点赞:次
1.跨国纳税人可能临时在国外取得收入,该纳税人不必返回居住国,或者直到财政年度终了,或者直到这个收入来源被确认已不存在,因而不再是居住国的课税对象为止,纳税人不再向其母国汇回收入,从而达到减轻或消除纳税义务的目的。流动与非流动的不断交叉与组合,是实现国际税收筹划的重要途径和方式。还由于子公司税后所得不汇回,母公司可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此外还可以较容易地筹集资本,调整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如用一国子公司的利润冲抵另一国子公司的亏损。
2.因为这种结合具有隐藏性,所以利用它进行国际税收筹划很容易获得成功。
3.国际税收就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同一项跨国所得行使税收管辖权时权益的协调关系,国际税收的核心问题就是税收管辖权及其行使过程中导致的重复征税。按属人原则确立的税收管辖权,又包括居民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
4.世界上将近有千个拥有各种税收优惠政策的经济性特区,这些地区总体税负水平,尤其是所得税税负会较低,是跨国投资者的投资乐土。

一、国际税收筹划(跨国税收筹划和国际税收筹划),怎么才能概述
1.通过设在避税地的总部公司中转,整个公司将利润体现在免税或低税的避税地,从而达到总体税负减轻的目的。通常这类企业均可通过计算和对比不同地区的税收负担率后,选择税收负担率低、综合投资环境较好的地区进行投资。较典型的是在避税地建立总部公司作为母公司和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的中转销售机构。
2.所以基地公司通过公司内部的业务及财务往来很容易完成税收筹划的既定目标。国家政治权力涉及范围包括两个方面:领土疆域,一国的公民或居民;从而相应地形成一个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两个基本原则:属地原则和属人原则。
3.充分利用国际避税地和对国际税收策略进行研究,也是跨国纳税人进行国际税收筹划的重要方法。在不同国家来去自由的先决条件下,纳税人可以移居国外而仍在移出国工作,以获得人的流动与物的非流动的双重好处。税收管辖权的交叉就出现了。
4.跨国公司往往通过在缔约国、低税国或避税地设立此类公司,可以获得少缴预提税方面的利益,或者能较容易地把利润转移到免税或低税地。

二、国际税收筹划(跨国税收筹划和国际税收筹划),要怎么确定
1.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税法基本原则,是指税法解释或适用的原则,是在税法的解释、税收的征纳等具体适用税法的过程中应遵循的准则。还可以采取在低税国建立基地公司的形式。如果投资者能选择在这些避税地进行投资,无疑可以获得免税或低税的好处。
2.该公司的主要业务并非发生在所在国,而是以公司分支机构或子公司的名义在国外进行活动,当其国外收入汇回该公司时,可以不履行或少履行纳税义务。因为税收管辖权是一个国家的主权,又关系国家的实际利益,国家一般不会放弃任何一种税收管辖权。设立国际控股公司、国际信托公司、国际金融公司、受控保险公司、国际投资公司等也是当今跨国公司进行税收筹划的重要途径之一。
3.它可以分为两种类型:转移收入或利润和建立基地公司。通常跨国纳税人可以在避税地建立基地公司的方式达到国际税收筹划的目的。
4.管辖权是一个主权国家拥有的基本权利,税收管辖权是国家管辖权的组成部分,其作用在于维护一国的经济权益。
5.投资者还会遇到国际双重征税问题,规避国际双重征税也是我国跨国投资者在选择投资地点时必须加以考虑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