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残疾人的税务优惠(单位聘用残疾人享受什么税收优惠)
作者:刘子业 发布时间:2022-03-29 06:48:38 点赞:次
1.《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从四方面完善了残保金征收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4号)第二条规定,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取得综合所得办理汇算清缴时,汇算清缴地与预扣预缴地规定不一致的,用预扣预缴地规定计算的减免税额与用汇算清缴地规定计算的减免税额相比较,按照孰高值确定减免税额。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
2.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
3.本纳税期已交增值税额不足退还的,可在本纳税年度内以前纳税期已交增值税扣除已退增值税的余额中退还,仍不足退还的可结转本纳税年度内以后纳税期退还,不得结转以后年度退还。研发费用的具体范围包括: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一、聘用残疾人的税务优惠(单位聘用残疾人享受什么税收优惠),怎么阐述
1.年度已缴增值税额小于或等于年度应退税额的,退税额为年度已缴增值税额;。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第一项规定,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2.假设符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条件,所在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00元。
3.36个月内不得变更。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4.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根据上述规定,残疾人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以及从事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具体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和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纳税人应当分别核算上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业务的销售额,不能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纳税人(除盲人按摩机构外)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盲人按摩机构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

二、聘用残疾人的税务优惠(单位聘用残疾人享受什么税收优惠),如何开始诠释
1.纳税人按照纳税期限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退还增值税。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只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即可享受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优惠政策。纳税人按照纳税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值税。
2.2018年7月不含税销售额40万元,当月无进项税额,税款在2018年8月申报缴纳入库,计算8月可申请退还的增值税额。税法第二条所列的其他各项所得,不属减征照顾的范围。
3.企业就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在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允许据实计算扣除;在年度终了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再依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纳税人本期已缴增值税额小于本期应退税额不足退还的,可在本年度内以前纳税期已缴增值税额扣除已退增值税额的余额中退还,仍不足退还的可结转本年度内以后纳税期退还。
4.必须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放。《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财税〔2018〕39号规定,自2018年4月1日起,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由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降低至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