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个税分录(代扣个税分录摘要凭证)
作者:木亮 发布时间:2022-04-09 04:37:40 点赞:次
1.由于公司雇佣的是临时个体劳动者,公司在下班后支付50元至800元不等的劳动费用,这些劳动费用的支付金额不高。如果雇员或非雇员从受雇企业取得收入,该企业是雇员或非雇员应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应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上述税款。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纳税人拒绝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办理。
3.如果只提供一次性劳务,个人所得税以一次取得的收入为基础计算;对同一事项需要连续提供服务的。
4.根据开票记录,如果一个纳税期内的累计开票金额达到月阈值,则应在达到阈值的计算税款。

一、代扣个税分录(代扣个税分录摘要凭证),如何做简析
1.上述甲公司财务人员认为,800元以下的费用不需要代扣代缴税款,也不需要取得相应的发票,这是对税法的严重误解。
2.扣除已缴纳的营业税后,上述收入计入个人劳动报酬收入。劳务报酬收入,应注意区分一次性收入和连续收入。
3.应作为一个月内获得的收入。一个公司的临时工的劳务费即使低于起征点也应该取得相应的发票,而不应该只以就业部门提供的临时工的劳务费支付清单作为所得税的入账依据,否则税务机关将有权在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之前进行调整。
4.在检查过程中,我们发现甲方财务人员每次只按照用工部门提供的临时人工费用支付清单支付临时工人的人工费用,财务人员在支付上述人工费用时也忽略了每次都要计算劳动报酬的扣除额。

二、代扣个税分录(代扣个税分录摘要凭证),如何成功确立
1.公司财务人员认为,如果个人所得税的劳动报酬费用扣除额低于800元,则没有代扣代缴税款,也没有相应的发票。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时,纳税人不得拒绝。
2.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计算征收。劳动部门编制一份临时人工费用清单,经公司相关负责人签字批准后,直接以现金支付。根据个人所得税,低于4000元的劳动报酬收入将从800元中扣除,即低于800元的劳动报酬收入将免征个人所得税,这并不意味着该劳动收入没有其他纳税义务。
3.由于消费税可抵扣,所以消费税不能计入成本。这就形成了委托加工物资这部分重复征税。相关规定和计算方法: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由委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的,且委托方只就其加工劳务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