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试点方案(重庆房产税试点方案)
作者:平敬建 发布时间:2022-04-10 01:23:39 点赞:次
1.这个跟上海、重庆试点的完全不一样,沪渝是把征收范围扩大到个人,而课题研究涉及税制的体制改革,纳税人在本办法施行前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所以最初的试点大部分为对增量房进行征税。
2.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司长陈杰在讲话中透露,该司今年要做好四项税收政策改革工作,其中一项是:在湖北、湖南两省开展房产税、城镇土地税合并的改革试点,对企业和单位按评估值征税。应税住房发生权属转移的,原产权人应缴清房产税税款。湖北发改委人士向《证券市场周刊》记者表示,从目前内容看,国税总局官员所说的试点,基本与2010年湖北在武汉城市圈进行的课题研究类似。
3.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计税依据。收入使用个人住房房产税收入全部用于公共租赁房的建设和维护。
4.另一个重大差异是上海征税时有一个70%的系数,相当于对应税房的总房价是打7折后再计税。上海方案是对增量征税,两个版本的方案如意料中那样相差很大且税率温和,试点的意味浓重。现在的房产税方案,也是这样的逻辑,这与上海和重庆试点方案只针对少数人征税不同。

一、房产税试点方案(重庆房产税试点方案),如何区分
1.在重庆市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的应税住房均不扣除免税面积。对个人转让应税住房不能提供完税凭证的,不予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2.那个时候确定的房产税目标,主要打击极少数极端炒房行为,避免给社会造成不好的示范影响。
3.新建商品住房购买时间以签订购房合同并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中心的时间为准,存量住房购买时间以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时间为准。对存量住房交易价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按计税参考值计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税务学院院长陈志勇对《证券市场周刊》记者直言,目前上海、重庆房产税试点范围过小,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房产税。
4.的确是比限购更为市场化、常态化的调控手段,目前两湖的配套体系尚未成熟,在此扩大房产税试点恐怕时机未到,计税依据计税依据为参照应税住房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确定的评估值,评估值按规定周期进行重估。除上述征收对象以外的其他个人住房,按国家制定的有关个人住房房产税规定执行。
5.重庆的房产税试点范围为重庆市主城9个区,作为参照的新房成交均价指上两个年度主城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成交均价的算术平均。

二、房产税试点方案(重庆房产税试点方案),要怎么表达
1.去年12月5日至6日,全国部分省市财产行为税工作座谈会在海南三亚召开。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申报纳税的,由地方税务机关向其追缴税款、滞纳金,并按规定处以罚款。
2.研究涉及的是对房产税体制和管理上的改革,核心的内容是对房产按市场评估值征税,并合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税。现在的房差税方案,还没有看到初稿,从各个方面表达出的意思看,应该是所有有房人都是征收房产税的对象,因为还有一个免征额,对于两套或以内用于自住的房产给予一定程度上的房地产税豁免政策。
3.即把现行税制下的对房地产按土地面积和房产原值扣除一定比例后的价值征税,改为按市场评估值征税。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一经纳入应税范围,如无新的规定,无论是否出现产权变动均属纳税对象,其计税交易价和适用的税率均不再变动。这个和个人所得税有点类似,凡是有工资收入的人都是纳税对象。
4.现在的房地产税,是针对所有住宅而言的,是一个普遍的税收机制。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
5.而上海的方案针对新增一般房地产,而且按照人均面积做起征点考虑。具体征收管理办法,由市地税局负责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