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集中申报(海关集中申报的好处)
作者:张晓钟 发布时间:2022-04-10 13:10:49 点赞:次
1.经电缆、管道、输送带或者其他特殊运输方式输送进出口货物,可以定期向指定海关申报。本《办法》为了便利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办理申报手续,提高进出口货物通关效率,规范对进出口货物的申报管理而制定的,《办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2.按照目前无纸化报关的推广范围和一体化申报模式,如无人工接单和查验的报关单,企业无须去现场提交纸本报关。
3.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的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预先在海关依法办理登记注册。出口货物: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二十四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
4.集中申报企业提取货物后,应当自装载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个月内向海关办理集中申报及征税、放行等海关手续。收发货人可以在备案有效期内主动申请终止适用集中申报通关方式。
5.重新申报日期超过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的,应当以报关单申报。
6.《办法》规定,因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被海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停止适用集中申报通关。

一、海关集中申报(海关集中申报的好处),如何开始答复
1.收发货人应当以报关单方式向海关申报。办理申报手续的人员,应当是在海关备案的报关人员。一般贸易货物集中申报手续不得跨年度办理。
2.在报关单申报时,海关程序能够查找到清单申报的日期,并按照清单申报之日实施的税率和汇率计算税款。在集中申报之后,相对人应当根据《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对一个月内以《集中申报清单》申报的数据进行归并,填制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般贸易货物在次月10日之前、保税货物在次月底之前到海关办理集中申报手续。
3.在特殊情况下,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可以自装载货物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个月内向指定海关办理集中申报。
4.以电子数据报关单形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为海关计算机系统接受申报数据时记录的日期;以纸质报关单形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为海关接收纸质报关单并且对报关单进行登记处理的日期。规定填制纸质报关单,备齐随附单证,向海关当面递交的申报方式。

二、海关集中申报(海关集中申报的好处),如何应对
1.企业应当以电子数据报关单形式向海关申报,与随附单证一并递交的纸质报关单的内容应当与电子数据报关单一致;特殊情况下经海关同意,允许先采用纸质报关单形式申报,电子数据事后补报,补报的电子数据应当与纸质报关单内容一致。第十八条则规定,海关对集中申报的货物以报关单上的进出口日期为准列入海关统计。收发货人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期限办理相关海关手续的,海关删除集中申报清单电子数据,收发货人应当重新向海关申报。
2.超过这一期限申报的,应当以报关单方式申报;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滞报金。为了加强海关执法的规范性、协调性和统一性,特制定本《办法》对集中申报通关方式予以规范。第十三条收发货人应当对一个月内以《集中申报清单》申报的数据进行归并,填制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般贸易货物在次月10日之前、保税货物在次月底之前到海关办理集中申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