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工资少了(新个税工资越发越少了)
作者:王翱 发布时间:2022-04-13 13:13:18 点赞:次
1.按实际工资合规缴纳社保是一直以来的规定,并非是新个税法带来的新要求。看了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知道2019最新个税起征点,就知道纳税金额了。
2.最新税率表废话少说,我们先看一下2019年最新个税起征点。这就彻底结束了过去有的地方社保费是由税务部门征收、有的地方社保费是由社保部门征收的分征局面。
3.企业所得税最终是通过商品价格和工资收入转嫁给个人,而增值税主要是通过消费品消费由居民承担,这两个税种都需要继续调整。老王每月工资收入30000元,可抵扣项2000元,在不考虑五险一金的情况下,他每个月的收入分布情况是这样的:从图中可以看到,老王1月份的税后收入是最高的,达到了29310元,2月份降到了28610元,而从6月份开始则是出现了较大的滑坡,下半年的收入均为22360元。个税改革前后税负比较:受起征点和税率调整、实施专项附加扣除等因素影响,个人所得税改革减税效果明显。
4.今年1月1日实施的新个税法,对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的申报方式,从原来的按月代扣代缴改为了累计预扣法。甚至不需要纳税。不合规的社保低缴早已成为业内公开的秘密。
5.自2018年10月起,个税改革进入过渡期,工资薪金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调整为5000元,并适用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将年度税率表按月换算,按照月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不同的税率。公众不应一味盯着工资可能相对少了一点儿,而应该从长远的角度看这件事。

一、新个税工资少了(新个税工资越发越少了),怎样做解读
1.这张图里社保费用的计算,讲的是明年起社保费将由税务部门征收,不合规缴纳的企业若改为合规缴纳,社保费确实会增加。通过公式计算,也可以得知纳税金额。新个税法就要来了。
2.在今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这段时间,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将率先执行5000元起征点带来的减税优惠。若在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后,单位改为按实际工资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保,则该员工将以10000元为基数,每月个人要缴纳的五险一金就会提高到2220元。
3.新个税法导致到手的工资少了。一月5000元的工资,降税前后实际到手的反而从原来的4625元下降到4080元。
4.自从2019年1月1日,个税起征点就提高了,从3500元提高至5000元。有关部门正在研究社保费率的调整问题,如果以后社保费严格按实际工资缴纳。
5.应纳税所得额高的人,会更早遇到税率跳档,而且下半年当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44000元、300000元等临界点时,税率跳档还会继续。我们可以用两个比较作进一步解释:用两种计税方式比较:个税改革前是按月计算,月度收入不变的前提下,每月税额基本不变;新个税法对综合所得实行按月预缴,按年汇算累计计税。按照提高后的起征点5000元计算,在不考虑教育、养老支出等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况下,该员工每月需缴纳个税179元,实际到手工资是8711元。
6.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的第二级,预扣率为10%,他的预缴个税变为900元。

二、新个税工资少了(新个税工资越发越少了),怎么才能应对
1.随着累计收入的增加,适用的税率从低到高,达到一定数额就会产生税率跳档,月度纳税也随之增加。合规缴纳对职工是一种保障,而被低缴其实是损失。从一个纳税年度来看,前后两种计算方式所缴纳的个税总额是一样的,累计预扣法让纳税人可以在最初的几个月优先享受较低的预扣率,能够获得充裕的现金流,从货币时间价值的角度来说其实是对大家有利的。
2.由于社保不能低缴了,不光单位不能偷奸耍滑,个人要缴纳的费用自然也要提高,且工资越高差距会越明显。
3.由于个税和社保由税务和社保两个部门分别征收,单位在向社保部门申报社保缴费基数时,常常会虚报员工的工资总额,以最低工资而非实际工资作为社保缴费基数,公司和员工都可以少缴社保费用。
4.应纳税所得额超过部分按所对应的税率级次分别计税,这就是所谓的税率跳档。2019年1月,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转变为累计预扣法后,采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按照一个纳税年度的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不同的预扣率。而且新的计税方式,对月度收入波动大、一些月份免税额度不足扣除的中低收入群体来说,还可以拉低税负。
5.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社保费,将有利于将社会保险费基向个人所得税的税基靠拢,解决长期存在的费基不实的问题。拿社保费率来说,目前我们的社保费率占到工资的40%左右,比例确实偏高,应该适当下调。
6.小丁2019年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比2018年下降了10920元。施正文告诉记者,以合规缴纳社保来推导个税起征点提高后到手工资不增反降,属于一种误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