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的会计处理(赠送积分的会计处理)
作者:贲徐 发布时间:2022-04-13 13:36:03 点赞:次
1.免费促销不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或者合同成立的条件。打折券是指未来消费时,持券可以给予高于一般消费者的折扣比例。
2.而企业所得税方面国税函[2008]828号更是说的很清楚,兑换礼物肯定是所有权属发生改变,视同销售毫无毛病。
3.当消费者实际使用时,将预计负债与实际发生的成本相抵,采用该方法核算操作性较强,不需要进行大量的会计估计。
4.而当卖家收到买家用积分抵用价款时,无须进行特别的会计处理,只是该笔抵用价款由平台积分账户支付而已。关于电信营改增的财税[2014]43号文也规定,以积分兑换形式赠送的电信业服务,不征收增值税。而差异之处则在于促销行为的计量金额以及后续是否应当确认销售收入两方面,即观点二认为应当按照促销商品的公允价值计量,且后续需确认收入,而观点三认为应当按照促销商品的成本计量,后续不确认收入。

一、积分的会计处理(赠送积分的会计处理),如何开始界定
1.公司发放免费体验券或免费产品行为的本质是促销行为而非销售行为;公司在促销活动开始时,公司与客户之间并没有订立合同;即便消费者在未来免费使用了公司免费提供的产品,由于没有相关的经济利益流入公司,公司与消费者之间的合同也并不存在。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企业应当综合考虑客户行使和不行使该选择权所能获得的折扣的差异、客户行使该选择权的可能性等全部相关信息后,予以合理估计。观点在促销活动开始时,公司需要估计未来将免费使用软件的消费者数量,并根据所使用软件的公允价值确认销售费用和预计负债。
2.因为对公司而言,该行为是促销,从上述规定中不难发现,无论是原收入准则还是新收入准则,均要求对奖励积分进行单独计量,是在计量方法上存在着一些差别。无论在原收入准则下还是在新收入准则下,免费促销活动均不会给公司带来预期的经济利益。

二、积分的会计处理(赠送积分的会计处理),如何确立
1.比较常见的有商场超市促销送积分、航空公司累计里程送机票、餐饮企业消费返券、信用卡积分兑换礼品等。在对赠送行为进行核算时。
2.通过上面的简单举例不难发现,在计量奖励积分时,采用余值法和单独售价公允价值分配法在计量结果上会存在一定的差异,尤其当公司对外赠送的奖励积分余额比较重大时,可能会对财务报表造成比较重大的影响,相关公司在新收入准则的首次施行日需要对积分核算方法进行必要的调整。
3.待旅客兑换积分且承运后,商品及服务交付后或积分失效时确认为收入。
4.购物送积分的会计处理对于在销售时赠送奖励积分的会计处理在原收入准则和新收入准则中均有着详细的规定,是在具体会计核算时,存在着一些差异。企业提供重大权利的,应当作为单项履约义务,应当将交易价格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在客户未来行使购买选择权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或该选择权失效时,确认相应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