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后个税税率(个税改革税制变化)
作者:王凯华 发布时间:2022-04-13 18:22:58 点赞:次
1.个人所得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一种公平税,其主要作用是调整社会分配结构,维护社会公平。此项改革影响深远,从税制公平的角度看,综合计征能够平衡不同收入来源收入水平一致的纳税人税负,即税法所说的横向公平,使同等收入的人缴纳同等税额的税收。
2.越南2009年就开始实行综合所得税制。在分类税制下无法考虑纳税人之间纳税能力的差异,比如是否有孩子和老人,是否发生大病医疗支出等,新税制将4项劳动性所得纳入综合所得征税范围,开启了综合所得税制才可能考虑的基于纳税人特殊情况而设立子女教育、大病医疗、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
3.从构建财税国际竞争力来看,增强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构筑国家人才发展战略的角度来看,调低最高边际税率是必要的。新个税法把没有交税的人排斥在专项附加扣除外,这是严重的问题。
4.近70%税收来自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若是再以较高的免征额相配合,以另一种方式体现税收的累进性,更有利于纵向公平的实现。
5.从10月1日起,个人工资条就将显示出改革的减税红利,一系列新变化也将随之而至。

一、改革后个税税率(个税改革税制变化),怎么才能阐述
1.就是实行综合所得税制的美国,在上个世纪90年代,曾经对个人所得税的存废进行了大讨论。人所得税制时就实行了分类与综合相结合,起点确实比我们高。
2.此外还将完善消费税,对税目进行有增有减的调整,将普通消费品逐步从税目中剔除,将一些高档消费品纳入消费税征税范围,适当扩大税基。1994年将免征额定为800元,说明个税实际上已经向大众税的方向发展。以增值税为例,这一税种的优势是征收简单,有销售额就征税,实行的是普遍征税。
3.面对如此复杂的税制,不是所有人都有能力加以充分利用。需要将最高税率适用的月应纳税所得额从10万元调高到20万元,大幅度降低最高边际税率。
4.延续了30余年的最高边际税率亟待改变。各种各样出于人性化考虑所设置的税收优惠政策,大大增加了税制的复杂程度。高税率反而导致易于流动的高收入者无法纳入调节范围,结果是收入再分配目标反而不容易得到实现。
5.我国自1980年开始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最初免征额定为每月800元。
6.首先是将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允许企业抵扣当年新增固定资产中机器设备投资部分所含的增值税进项税金。经济在变税源就在变,所以工业税源的比重就在下降。在条件成熟时,应逐步扩大纳入综合计征范围所得项目,更好地发挥个税在促进税负公平和调节收入分配方面的作用。

二、改革后个税税率(个税改革税制变化),怎么能评价
1.今年第四季度的过渡政策包含了双重减税措施。也加重了企业负担,影响了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2.俄罗斯是实行单一税制比较成功的国家,实行单一税制后,税率虽然下调了,是个人所得税收入不降反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明确有关政策问题。
3.即使是以减税闻名的美国1986年税制改革也是在保持税收收入水平基本稳定前提下进行的。准确核实所得、确认各专项扣除需要的资料,要求建立便捷完善的自然人纳税申报制度。通过合理改革,有望进一步强化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并朝有利于低收入者的方向发展。
4.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如将费用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每月3000元,月薪为5000元的纳税人每月少纳税100元,而月薪为1万元的纳税人则每月少交200元税。
5.目前世界上税制总的改革趋势是使税收功能单一化和中性化,在当前条件下,单一税制反而更有助于公平的实现。
6.南都:修正案中对此前颇受争议的45%的最高边际税率并未调整,不少专家认为这一税率会影响人才引进,不利于国际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