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附加扣除(新个税附加扣除及申报实务课后测试答案)
作者:徐衎 发布时间:2022-04-13 21:48:39 点赞:次
1.通过所在单位集中申报。这个是根据每个人的不同情况而制定的减负减税措施。特别提醒: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职业资格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2.退税问题就牵扯到每个月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了。若在2019年个税汇算阶段新增填报专项附加扣除,则只能选择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方式。
3.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继续教育类型,填报继续教育信息。不过企业仍然执行一次性扣税方案,还是要进行分摊扣税的。▲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填报: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分为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4.12000元的税前收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了,13000元的税前收入,只要符合上述专项附加扣除,都不需要缴纳个税。

一、新个税附加扣除(新个税附加扣除及申报实务课后测试答案),要怎么了解
1.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九条规定,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国家今年实施个人所得税改革,制定出台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可以对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继续教育房租支出、贷款利息支出和赡养老人支出。这样就牵扯到一个扣税之后退税的问题。
2.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3.还是进行申报比较好。举个例子:纳税人小张2019年进行本科学位的继续教育,2019年6月份毕业,2019年下半年毕业后小张取得了税务师的证书。

二、新个税附加扣除(新个税附加扣除及申报实务课后测试答案),如何开始简谈
1.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新个税附加扣除及申报实务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单选题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二款所称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所得的所有个人的有关信息、支付所得数额、扣除事项和数额、扣缴税款的具体数额和总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资料。如果职工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没有变化的话。
2.来源:上海税务亿企代账。对于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日常采取累计预扣法进行预扣预缴。又被叫做专项扣除。
3.申报个人所得税,5000元以内免税。这个工资额度是在应发工资基础上,扣除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后的钱数。
4.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扣缴义务人申报,是按月来进行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由单位财务人员进行操作,纳税人在取得收入的当月就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比较适合收入来源单一的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