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售股所得税(限售股所得税计算)
作者:韦乃嘉 发布时间:2022-04-14 04:09:13 点赞:次
1.上市公司个人限售股减持主要就是要交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除上述税收外,限售股减持过程中还会发生佣金、过户费等与交易相关的费用。上述限售股转让收入扣除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该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持有在证券机构技术和制度准备完成后形成的拟上市公司限售股,在公司上市前,个人应委托拟上市公司向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提供有关限售股成本原值详细资料,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对该资料出具的鉴证报告。
2.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他限售股即财政部、税务总局、法制办和证监会共同确定的其他限售股。
3.个人限售股转让免缴增值税。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应一次办结相关涉税事宜,不再执行财税[2009]167号文件中有关纳税人自行申报清算的规定。
4.纳税人未提供完税凭证和《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清算申报表》复印件的,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不予办理过户。纳税人对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计算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可持相关完整、真实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清算申报并办理清算事宜。证券机构应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依法履行扣缴税款义务,对纳税人资金账户暂无资金或资金不足的,证券机构应当及时通知个人投资者补足资金,本通知所称的证券机构,包括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5.个人转让限售股所得需由证券机构预扣预缴税款的,应在客户资金账户留足资金供证券机构扣缴税款,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一、限售股所得税(限售股所得税计算),如何开始阐明
1.由上述规定可知,征税限售股主要是针对股改限售股和新股限售股以及其在解禁日前所获得的送转股,不包括股改复牌后和新股上市后限售股的配股、新股发行时的配售股、股权激励、上市公司为引入战略投资者而定向增发形成的限售股。是指转让限售股过程中发生的印花税、佣金、过户费等与交易相关的税费。纳税人未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制性股票原值证明,不能准确计算限制性股票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按照限制性股票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制性股票原值和合理税费。
2.纳税人转让限售股后,应在次月七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填报《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清算申报表》,自行申报纳税。
3.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十条的规定,个人转让限售股或发生具有转让限售股实质的其他交易,取得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4.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不能准确计算该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该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为该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税费。限售股转让收入,是指转让限售股股票实际取得的收入。此种情况发生时,个人应自证券机构代扣并解缴税款的次月1日起3个月内,持加盖证券机构印章的交易记录和相关完整、真实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清算申报并办理清算事宜。
5.关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问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财产转让所得的征税办法,应以转让收入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限售股所得税(限售股所得税计算),如何快速表明
1.是指限售股买入时的买入价及按照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入与实际成本计算出的应纳税额,与证券机构预扣预缴税额有差异的情形。
2.股改限售股改限售股是指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由原非流通股转变而来的有限售期的流通股,市场俗称为大小非。
3.《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三条规定,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4.另一类是股权2006年股权分置改革后首次公开发行和上市公司形成的限制性股票。
5.出售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一年内不得超过5%,两年内不得超过10%。
6.所谓大非指的是大规模的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5%以上;所谓小非指的是小规模的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5%以内。所以如个人对限售股转让过程中所缴纳的税额有异议,应自代扣税款的次月1日起3个月内提出。
7.本公告生效后尚未处理的纳税事项,按照本公告规定处理;已经处理的纳税事项,对证券机构技术和制度准备完成后新上市公司的限制性股票,根据证券机构预先植入结算系统的限制性股票的原始成本价值和合理税费,从实际转让收入减去原始价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中计算并直接按20%的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如个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事宜的,税务机关不再办理清算事宜,已预扣预缴的税款从纳税保证金账户全额缴入国库。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