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登记表)
作者:潘明利 发布时间:2022-04-18 14:52:32 点赞:次
1.第二十七条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逃避、拒绝或以其他方式阻挠商务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条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应当依照本办法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备案信息,填写备案申报承诺书,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第十七条其他有关部门或司法机关在履行其职责的过程中,发现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有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的,可以向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监督检查的建议,商务主管部门接到相关建议后应当及时进行检查。
2.备案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在线通知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按有关规定办理,并通知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3.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可就同一设立或变更事项另行提出备案申请,已实施该设立或变更事项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另行提出。第二十三条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可以查询商务部外商投资诚信档案系统中的自身诚信信息。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十四条商务主管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遵守本办法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4.第三十六条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相关机构依据本办法第三章和第四章,对本区域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遵守本办法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一、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登记表),怎么样才能回答
1.商务主管部门可采取抽查、根据举报进行检查、根据有关部门或司法机关的建议和反映的情况进行检查,以及依职权启动检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先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登记表》办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检验检疫局备案、刻报关专用章电子口岸注册登记,外汇管理局名录登记。商务部与相关部门共享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的诚信信息。
2.第十六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现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存在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的,可以向商务主管部门举报。前述文件原件为外文的,应上传提交中文翻译件,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应确保中文翻译件内容与外文原件内容保持一致。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修正。
3.第八条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者在营业执照签发前已提交备案信息的,如投资的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应在营业执照签发后30日内向备案机构就变化情况履行变更备案手续。提交补充信息的时间不计入备案机构的备案时限。第十五条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公平规范的要求,根据外商投资企业的备案编号等随机抽取确定检查对象,对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进行监督检查。
4.属于本办法规定的备案范围的,备案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

二、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外商投资企业备案登记表),如何快速解析
1.第十八条对于未按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备案,或曾有备案不实、对监督检查不予配合、拒不履行商务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记录的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商务主管部门可依职权对其启动检查。
2.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备案机构发现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填报的信息形式上不完整、不准确,或需要其对经营范围作出进一步说明的,应一次性在线告知其在15个工作日内在线补充提交相关信息。
3.例:该账户往来正常,备案机构应通过综合管理系统发布备案结果,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可在综合管理系统中查询备案结果信息。和其他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掌握的反映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诚信状况的信息,应记入商务部外商投资诚信档案系统。并提供相关事实和证据的,商务主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进行必要的检查。
4.第二十六条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在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所列的禁止投资领域开展投资经营活动的,商务主管部门应责令限期改正,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5.如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未能在15个工作日内补齐相关信息,备案机构将在线告知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未完成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