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一般认证企业(海关一般认证企业标准)
作者:刘月平 发布时间:2022-04-18 18:29:18 点赞:次
1.企业主动披露且被海关处以警告或者50万元以下罚款的行为,不作为海关认定企业信用状况的记录。在海关高级认证和一般认证企业的运行过程中,遇到了相应的违规行为被降级到一般信用;除《信用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失信企业还适用进出口货物平均检验检疫抽批比例在80%以上的管理措施。主动披露新标准中将主动披露修改为:企业主动披露且被海关处以警告或者50万元以下罚款的行为,不作为海关认定企业信用状况的记录。
2.被海关评定为失信企业后,满一年没有再度违反相关规定,自动升级为一般信用企业。
3.高级认证和一般认证企业海关对于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是采用动态管理的机制,并不是以每次重新复核为一个调整窗口。
4.除《信用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外,企业有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进出境动植物检疫、进出口食品化妆品安全、进出口商品检验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海关认定为失信企业。请各进出口企业的管理人员,一定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178号公告关于实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在海关总署令第237号上新增9条规定。

一、海关一般认证企业(海关一般认证企业标准),怎么能理解
1.这里老果子要告诉大家。自动获得的管理级别就是一般信用。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82号废止。
2.规范改进期限由海关确定,失信企业对于失信企业来说,首先评定为失信企业满一年没有再发生第十条规定的情形,海关将自动将其升级调整为一般信用企业。国境卫生检疫、进出境动植物检疫、进出口食品化妆品安全、进出口商品检验规定被刑事立案的,新标准将罚款额度由5万上升到50万,十分有利于推动企业为维持自身信用形象、向海关主动披露其违规行为,对主动披露制度真正落地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信息系统的变化一般认证企业新增信息系统要求,系统需具有可记录、可追溯、可查询功能;高级认证信息系统要求增加难度,明确信息系统需要客户管理、合同管理、财务管理、关务管理、物流管理模块,信息系统新增可分析、可预警功能;旧标准中信息系统要求单一系统,此次公布的新标准先出台了通用标准、进出口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标准,后续海关总署会陆续出台跨境电商企业、物流企业、仓储企业等单项认证标准。

二、海关一般认证企业(海关一般认证企业标准),怎么表述
1.海关注册登记或者备案的非企业性质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及其相关人员信用信息的采集、公示,信用状况的认定、管理等比照《信用办法》实施。取消附加分项新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中取消附加分项取消规范改进制度在旧标准中海关允许企业进行规范改进。注册后不可以直接申请一般认证或高级认证,最少应当有一定进出口业务量和报关记录后再申请。
2.我们都不希望自己的企业被降为失信企业,实际工作中毕竟这是少数。除《信用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外,认证企业涉嫌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进出境动植物检疫、进出口食品化妆品安全、进出口商品检验规定被刑事立案的,海关应当暂停适用相应管理措施。卓诚通建议各企业在向海关申请认证前,否则如果认证不通过,则将至少需要等一年之后才可以向海关重新申请认证工作。
3.然后自调整为一般信用企业之日起满一年才能再次申请为高级认证或一般认证企业。
4.所有新企业在向属地海关完成注册登记后,自动获得一般信用企业的评级;这个我们后面单独来谈。而海关认证企业新标准中,海关应当收到企业书面认证申请之日起90日内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