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表报送(财务报表报送时间)
作者:周继葆 发布时间:2022-04-20 14:46:43 点赞:次
1.启动综合征管系统客户端程序,进入财务报表录入及导入界面。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2005年5月1日起执行。
2.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联合确定。
3.纳税人以电子介质或网络方式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的,仍按照税务机关规定,弹出选择导入的数据文件窗口,选择导入的财务报表数据文件存放路径,并选择导入的财务报表数据文件。
4.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财务会计报表是指会计制度规定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相关附表。适用不同的会计制度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的具体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联合确定。第十一条纳税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财务会计报表的报送,也可以按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报送事项。
5.此时应重新输入正确的纳税人编码。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
6.第二十六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报送财务会计报表,或者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不符合规定且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补正的,由主管税务机关依照《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7.第二十八条由于税务机关原因致使纳税人已报送的纸质或电子财务会计报表遗失或残缺,税务机关应当向纳税人道歉,并由纳税人重新报送。

一、财务报表报送(财务报表报送时间),怎么才能解释
1.主管税务机关应指定部门采集录入,不得要求纳税人按税种或者在办理其它涉税事项时重复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管理的纳税人除外。
2.第三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数据接口格式标准由总局公布;也必须按总局标准对自行开发软件作相应调整。
3.第五条纳税人应当在规定期间,按照现行税收征管范围的划分,分别向主管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在财务报表录入及导入界面,输入要导入的纳税人编码,显示该纳税人的相关信息。则该户纳税人该时期的数据成功导入综合征管系统。
4.第十八条有条件的地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可将各自采集的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数据进行交换和比对,以提高财务会计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第三十条本办法所称日内均含本日,遇有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顺延。
5.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九条纳税人按规定需要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可以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中介机构报送。
6.第十七条办税厅应当及时将纳税人当期报送的纸质财务会计报表的各项数据,准确、完整地采集和录入。

二、财务报表报送(财务报表报送时间),如何开始研读
1.由征管司组织相关司局编制业务需求。综合征管系统使用说明:一登录综合征管系统以税收管理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综合征管系统。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天。
2.第十九条财务会计报表报送期届满,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将综合征管信息系统生成的未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的纳税人清单分送纳税人所辖税务机关,由所辖税务机关负责督促税收管理员逐户催报。系统提示纳税人报送成功,并提供电子回执凭证;系统提示报送不成功,纳税人应当及时检查纠正。
3.第九条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的报送期限为:按季度报送的在季度终了后15日内报送;按年度报送的内资企业在年度终了后45天,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报送。
4.第十条纳税人经批准延期办理纳税申报的,其财务会计报表报送期限可以顺延。第二十三条使用自行开发软件地区需要进行数据维护的,可参照本办法第二十二十二条的规则办理。如果纳税人编码输入错误,当场打印回执凭证交纳税人留存;要求纳税人在限期内补正,视同按规定期限报送财务会计报表。
5.三查询财务报表数据查询已成功导入综合征管系统的财务报表数据。第十二条纳税人采取邮寄方式办理财务会计报表报送的,以邮政部门收据作为报送凭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