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范本)
作者:范洁 发布时间:2022-04-24 05:04:17 点赞:次
1.付款:由甲方按有关规定办理支付手续,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支付全部合同货款。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合同金额:人民币元。
2.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合同生效:本合同由甲、乙、见证方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权利义务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条款变更因国家变更利率,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计价规定及投标报价的编制也应遵循国家相关规定。还有部分项目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过高,且最高限价大大高于市场平均价,因为最高限价大大高于市场平均价,就预示着按此价投标,而且只要投标不超过最高都是有效投标,这样就可能诱导投标人围绕这个最高限价串标围标。标人公布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过低或过高问题。
4.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由招标人编制,是《清单规范》赋予招标人的责任,当其不能编制时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不得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对同一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的重要依据是工程图纸,工程图纸设计的正确性、完整性直接影响到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的准确性。

一、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范本),如何去简谈
1.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工作,直接影响到建设项目的投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施工过程中的管理、资金拨付以及最后的工程结算。显然这样的规定违反了清单计价规范和有关法规,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这种规避招标人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不准确的责任,将风险转嫁给投标人的现象,给下一步工程项目的合同谈判、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协调等等,都会带来一系列问题。
2.可能出现无人投标情况,因为按此价投标将无利可图,不按此投标又成为无效投标,结果使招标人有时不得不修改招标控制价进行二次招标。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
3.清单计价规范明确规定招标控制价应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是有的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过低,公开的最高限价远远低于市场平均价,没有充分考虑到市场供求状况和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因素等情况,施工单位的利润空间被大幅度压缩,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都产生了一定影响。是施工企业和业主共同努力、协调配合、互利互惠的结果。
4.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势必引起对方的抵触情绪,不仅投标人遭受重大损失。
5.并且常常出仅公布招标控制价总价,不公布招标控制价各组成部分的详细内容。

二、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范本),怎么描述
1.标文件中部分工程量清单计价条款存在的问题。借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普遍存在清单范围不明确、项目特征描述不清、工程量计算不准、漏项严重以及与《清单规范》的计算规则不相吻合的现象。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
2.工程量清单质量问题的存在,客观上给下一步的工作带来非常大的麻烦,相关各方均站在各自的立场对工程量清单予以不同的理解,以上情况的出现对招投标工作均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
3.招标人同样不可避免地蒙受重大损失,对整个工程的建设来说是非常不利的。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4.招标文件中却有常常有这样的规定招标文件所发的招标控制价为本工程的最高限价,所附工程量清单仅供参考,投标人须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要求自行核实工程量后进行报价,本工程实行总价包干。
5.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等条款。上述合同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借款期限借款方保证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