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普通发票(电子普通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作者:魏智龙 发布时间:2022-04-28 03:38:21 点赞:次
1.目前主要存在两种情况:第一种是行业所称的实物赔付。关于运输工具舱位承包和舱位互换业务适用税目舱位承包业务中,其以承运人身份对外承揽运输业务,然后通过承包他人运输工具舱位的方式委托对方实际完成相关运输服务,属于提供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应以承揽该运输业务向托运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2.《公告》明确了上述两种情况下车险赔付支出的进项税抵扣问题;保险公司开展的其他财产保险业务,十关于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为确保纳税人按规定正确开具发票,《公告》对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的权限进行了规范:自2019年9月20日起,关闭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纳税人端自行开具17%、16%、11%、10%原适用税率发票权限;为充分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对于符合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条件的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临时开票权限后,可在24小时的规定期限内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
3.纳税人若未按规定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保险赔付支出有不同的形式,其进项税抵扣问题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并适用政策。
4.十关于保险服务进项税抵扣进项税抵扣,应遵循统一的扣税原则,即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服务所负担或支付的增值税额,凭合法有效扣税凭证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为增值税扣税凭证的,为2019年4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一、电子普通发票(电子普通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吗),怎么去研读
1.: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19年4月1日前,未进行申报而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应进行补充申报或者更正申报,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19年4月1日后,不得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后,按照新适用税率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主要考虑:遵循增值税基本规定。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的登录地址由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并公布。
2.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果符合加计抵减政策的适用标准,则汇总纳税范围内的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均可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均无法适用。
3.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可凭相应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可凭相应发票的抵扣联复印件,将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扩大至全部一般纳税人。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批准,实行汇总缴纳增值税的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在判断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以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合计销售额计算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
4.遵循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基本原则,纳税人允许抵扣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2019年4月1日及以后实际发生,并取得现行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的增值税税额。

二、电子普通发票(电子普通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吗),怎样梳理
1.纳税人办理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票种核定事项,除税务机关按规定确定的高风险等情形外,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即时办结。纳税人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2.相关证明材料无需向税务机关报送,保险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向修理厂购买修理服务并支付修理费。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后,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应当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发票用途。
3.人提供特定建筑服务,可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计税。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或评估调整当期销售额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4.纳税人应当按照发票用途确认结果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第二种是行业所称的现金赔付。
5.保险公司为了提高客户满意度,替被保险人联系修理厂对出险车辆进行维修,并将原应支付给被保险人的赔偿金转付给修理厂。保险公司、投保人和修理厂之间的交易实质和权利义务不一样,适用的抵扣政策也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