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新政策(国家税务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的政策)
作者:董建伟 发布时间:2022-03-28 12:38:41 点赞:次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2.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将当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按照3%和5%的征收率。
3.纳税人勾选相应的减免政策适用主体选项并确认适用减免政策起止时间后,系统将自动填列相应的减免性质代码、自动计算减免税款。
4.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符合设立时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设立当月依照有关规定按次申报有关六税两费时,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5.《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1号)第二条和第六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号)第一条自2020年2月1日起废止。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一、小规模纳税人新政策(国家税务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的政策),怎么认知
1.根据《公告》第一条第项,纳税人2021年办理2020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后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申报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六税两费时,不能享受减免优惠。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前,可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2.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实际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的,纳税人登录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适用)第2栏和第5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的本期数相应栏次中。
3.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未登记,经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仍不办理登记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2024年办理2023年度汇算清缴后确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纳税人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的日期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

二、小规模纳税人新政策(国家税务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的政策),如何开始描述
1.提供餐饮服务的纳税人销售的外卖食品,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根据《公告》第二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再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2.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规定,现将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免征增值税政策若干征管问题公告如下: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属于纳税人数据采集错误的,数据修改后再次进行稽核比对;不属于数据采集错误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核对,主管税务机关会同海关进行核查。为做好与政策执行期限的衔接,《公告》第六条明确:2021年新设立企业,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在首次办理汇算清缴前,按照《公告》第一条第项规定的新设立企业条件判定是否可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3.根据《公告》第一条第项,纳税人2021年办理2020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后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申报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六税两费时,不能享受减免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