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合同(预售合同和购房合同有什么区别)
作者:张晓凯 发布时间:2022-04-28 14:51:49 点赞:次
1.预售房屋与购房合同之间的付款方式、交付期限等上面都是存在差异的,买预售房的话还有可能存在质量上的问题,大家一定要谨慎选择。
2.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承购人就上述行为所签订的合同就是商品房预售合同。其效力必须区别于本约即商品房销售合同的效力。
3.购房者不要与开发商约定预付款或认购金予以没收不予退还等条款;在认购书对于价格条款的约定,不要使用均价、优惠价、折扣价等,而要准确到单价的具体数额。预售合同仅需要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不需要以交付房屋为必要条件。网签时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它也是办理房产证的关键。
4.法官说法: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即出卖人将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售人,买售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预售合同是正式房屋合同中的一种,是针对预售商品房进行使用的,一般由所在地房管局进行统一监制。
5.签时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认购书应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之间是预约与本约的关系。

一、预售合同(预售合同和购房合同有什么区别),如何才能简述
1.认购书是买卖双方就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事宜进行的约定,不是对商品房买卖结果进行直接确认,所以也不应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
2.买卖合同违约除了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如果是现在签的预售合同,交房时不再签出售合同,可以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如果购房人自己想签订认购的话,则要避免认购书中的受牵制条款。
3.如果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时,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
4.而买卖合同的目的则是确立双方权利义务,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即可直接认定双方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
5.它是商品房交易中最为重要的凭证,是确定开发商和消费者权利义务的依据。预售合同违约仅能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预售合同(预售合同和购房合同有什么区别),怎样做综述
1.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以建造中的房屋为标的物的,属于买卖合同的一种,商品房预售合同与一般买卖合同又有所不同。
2.能够确定该合同内容指向的房屋是唯一的、具体的,房屋的面积、单价、交付时间是确定的。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有时代表发展商签约的人并不是法人代表,或者合同上的开发商并不是该房产土地拥有者,这些都是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的问题。
3.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二者区别在于: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适用对象不同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4.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双方明确约定需另行签订正式合同。
5.而买卖合同签订时所有的权利义务已经明确,仅约定了车库的号牌,付款时间、车库的交付时间等,双方没有就车库的具体事项达成合意,故该买卖合同关系未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