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当日/要点)
作者:许增峰 发布时间:2022-10-09 20:57:14 点赞:次
渝东南税收优惠政策,外省企业也可享受?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

对于大多数的中国企业而言,由于还没有形成制度化的管理基础,传统文化的影响又使得我们的决策者在处理变革的时候不得不小心翼翼,甚至是因为个别人的关系延误变革的进程。企业财税就是将企业存在的问题暴露出来,甚至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以行业的优秀企业为标竿找到存在的差距,确定适当的变革方案,并且通过各种方式让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认识到变革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化阻力为变革的动力,使企业不断追求变革和创新,不断适应外界不断变化的竞争环境。
企业面临的问题很多,不同的企业或者不同企业在发展的不同阶段存在的问题也都不一样。比如对于一个业务单一的中等规模的企业更多的是考虑发展问题或者管理规范化问题,而一家多业务的集团化公司更多的是考虑多业务发展的协同性及集团管理模式问题。对于不同的问题,可以借助咨询的经验和积累,结合企业的实际采取不同的解决方案。所以,我们也特别强调,咨询也要“辨症识治,对症下药”。
目前,很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负压力也比较大,大家一直都在寻求合理的税收优化方案,小编了解到,可以在总部经济招商园区,分流或剥离一部分业务在园区内成立新公司、分公司或个人独资企业,缴纳的每一笔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都能享受园区的财政扶持,个人独资企业享受核定征收。黔之尚在这里做一些分享,企业可以参考:
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及建筑施工、建材商贸、建筑劳务、房地产营销策划,那么这些行业都可以剥离出来,将企业注册在有财政扶持政策的园区内,(重庆园区)企业缴纳的每一笔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都能得到地方留存40%-70%的财政扶持奖励(根据园区而定奖励比例)!个人独资企业可申请核定征收,核定征收后个税在0.5%-2.19%(上海园区)。还有一种核定征收是定额征收2%,综合税率在5.36%(湖北园区)。
可叠加享受。企业如果本身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扶持的,可叠加享受渝东南税收洼地的扶持政策。
总部经济招商模式。即不受地域的限制,外省市的也能享受重庆渝东南税收洼地的财政扶持政策。
比如成都某建筑设计公司今年营业额为2000万,费用1000万,利润1000万,则需要交企业所得税为(2000-1000)万*25%=250万
股东分红个税(1000-250)万*20%=150万,则需要交所得税共计400万
现在重庆渝东南税收洼地设立一家新公司,业务转移,享受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的40%-70%的财政奖励,所以奖励后应缴纳企业所得税250万-(250万*40%*70%)=180万
现在在上海税收洼地设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则需要交个人所得税为:500万/1.03*2.1%=23.116万;
增值税:500万/1.03*3%=14.5万;
附加税:500万/1.03*3%*5%=0.725万;
1000万个人所得税总计节约:150-38.3=111.7万
个人独资企业没有分红税,所以,所得税最终为200万,相较于公司制,个人独资节税111.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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