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核定征收对象(本月/消息)
作者:付财 发布时间:2022-10-14 14:45:06 点赞:次

101、什么是居住困难户保障补贴核定对象
上海市房屋征收中居住困难户认定标准各区规定有所区别,具体细则看各区各基地制定的《居住困难户认定和补贴办法》。
一般情况符合下列情况的,可核定为居住困难户保障补贴人员:
(一)截止房屋征收决定作出之日,在被征收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连续满一年以上,在本市无他处住房,或虽有他处住房但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的人员。
(二)截止房屋征收决定作出之日,在被征收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连续未满一年,在本市无他处住房,或虽有他处住房但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的人员,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1、因工作需要调回本市的人员及其随迁家属,在被征收房屋内直系亲属处落户的(被征收房屋现户口中须有父母、子女或配偶)
2、因离退休、退职,户口从市外迁回被征收房屋内的
3、海员、船员、野外筑路、勘探、就学等人员,户口迁回被征收房屋内的
4、本地块居民因应征入伍、出国(境)而注销征收范围内的户口,后又恢复户口的
5、本地块居民因服刑、劳动教养、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等注销征收范围内的户口,后又恢复户口的
6、配偶被核定为本地块居住困难户保障补贴人员的
7、户口在被征收房屋内未成年人,父母一方被核定为本地块居住困难户保障补贴人员的(离婚家庭按照法院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离婚协议书明确的未成年人抚养权归属认定)
(三)截止房屋征收决定作出之日,不具有被征收房屋处常住户口,在本市无他处住房,或虽有他处住房但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的人员,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1、原户口从被征收房屋内迁出的军人、海员、船员、野外筑路、勘探、就学等人员,现户口在部队、单位或学校的
2、原户口在被征收房屋内,因正在服刑、劳动教养而户口被注销的人员
3、非本市常住户口(不含外籍、港澳台人士),其配偶被核定为本地块居住困难户保障补贴人员,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
(1)结婚证开具的日期至本地块房屋征收决定作出之日满一年的;
(2)结婚证开具的日期至本地块房屋征收决定作出之日不满一年,且与配偶所生子女户口已报入被征收房屋内的。
4、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其生父母一方被核定为本地块居住困难户保障补贴人员的(离婚家庭按照法院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离婚协议书明确的未成年人抚养权归属认定)
5、原户口在被征收房屋内,因支边、支内、支疆及上山下乡迁出且现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其配偶或直系亲属被核定为本地块居住困难户保障补贴人员,并提供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正在办理入户被征收房屋的相关凭证的。
102、什么是不予认定建筑面积残值补偿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通知》沪房管征[2014]243号文件,以下几种情形不予认定建筑面积:
(1)私房中的阁楼,不予认定建筑面积;
(2)未经登记的房屋但是有房屋建造批准文件的,但未记载建筑面积的,以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房屋调查机构实地丈量的建筑面积为准,超出房屋建造批准范围的搭建部位,不予认定建筑面积;
(3)未经登记的房屋无批准文件的,不予认定建筑面积;已经登记的房屋,在产权证记载以外的搭建面积,不予认定建筑面积。
上述规定中,不予认定建筑面积的部分,可以给予建筑物残值补偿,但经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不予补偿。
103、什么是套型保底
套型保底指,居住房屋的拆迁补偿安置,将以被拆除房屋市场评估价为基础,增加一定价格补贴和套型面积补贴。套型面积补贴按照房屋征收决定作出之日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租用公房凭证计户补贴,每证补贴面积标准不超过15平方米建筑面积,具体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制定。
套型面积补贴,目前只针对缺乏煤卫设施的住户比如旧里、二万户、简屋等住宅,对成套独用的住房,是不适用的。
104、什么是居住均衡实物安置补贴
居住均衡实物安置补贴是供被征收户在本区或者被征收房屋附近自行购置住房而提供的补贴款项,该补贴款项的数额应当综合考虑被征收房屋所处的区位及周边二手房价格。
105、什么是“阳光征收”
上海市房管局发布《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实施信息化监督管理的通知》(沪房管征[2013] 258号), 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补偿电子协议文本,并逐步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实行条形码落户管理。自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将纳入征收系统统一管理,杜绝人为操作,全面迈入阳光时代。阳光征收将实现过程、结果全公开。
106、什么是“三块砖头”
“三块砖头”其实是指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款,即:评估价格+价格补贴+套型面积补贴。由于价值补偿款由三部分组成,且都与房屋的面积有关,故俗称为“三块砖头”。
107、如何认定私房拆迁中的“房屋使用人”
一般而言,认定房屋使用人需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第一是户口条件,如果户口不在拆迁房屋中,即便实际占用房屋,也不能认定为房屋使用人。第二是居住条件,所谓实际占用就是实际居住,尤其是房屋在被拆迁前是否实际居住,当然如果曾经居住,但由于在拆迁房屋内居住困难而在外借房居住,仍然符合房屋使用人的条件。第三是他处没有福利分房的条件。这里的他处范围仅指上海市行政区域内,所谓的福利房是指公有住房、计划经济下分配的福利房、自己部分出资的福利房,房款的一半以上系用单位的补贴所购买的商品房,公房被拆迁后所得的安置房(包括自己少部分出资的产权安置房),以及按公房出售政策购买的产权房等,不包括自己出资购买的商品房。如果同时符合上述三个条件,那么在私房拆迁中法院一般会认定为是房屋使用人。
108、私房拆迁利益如何分配
扣除针对实际居住人的搬迁、装潢等费用,原则上按照产权份额分配,产权人死亡的按照继承处理。
109、什么是一轮意愿征询
一轮征询,就是征求居民的意愿,看看大家是否同意旧区改造,只有同意率超过90%,一轮意愿征询才算通过。在规定时间内,如果同意率未达到90%,区政府将终止旧改,至少5年后,再启动旧改。
110、公房拆迁补偿款如何分配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房屋动拆迁补偿款分割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沪高法民一[2004]3号)中对公有居住房屋价值补偿款的分配做了原则的规定,即公有居住房屋拆迁补偿款承租人、同住人之间,一般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取得拆迁补偿款。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可以酌情多分:
(1)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购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
(2)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