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核定征收怎么算收入(当日/解释)
作者:竹梅 发布时间:2022-10-17 08:20:11 点赞:次

1.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10% (预提所得税)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 场所,所得与所设机构、 场所有联系25%
3.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 场所,所得与所设机构、 场所无实际联系10%(预提所得税)
4.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5.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
a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 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b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 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c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d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6.采取产品分成方式的,按企业分得产品日期确认收入实现,收入额按公允价值确定7.企业发生视同销售情形时,属于企业自制的资产,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平均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8.企业视同销售--所以权是否转移判断
9.限售股转让收入扣除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转让所得;企业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不能准确计算该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该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为该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税费。
10.被投资企业取得非货币性资产的计税基础,应按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
2018年1月1日,甲企业对乙企业投资1600万元,取得乙企业30%的股权,2020年8月,甲企业全部撤回对乙企业的投资,取得资产总计2500万元,投资撤回时乙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00万元,累计盈余公积150万元。甲企业撤回投资所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撤资免税
分的的鼓励红利免税
2500-1600-(1000+150)*0.3=555
555*0.25=138.75
11.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得扣除,但罚息、违约金、赔偿金等允许扣除
12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2020年某企业给自有员工实际发放合理工资总额1200万元;企业生产部门接受外部劳务派遣员工6人,每月向每位劳务派遣员工支付的费用3000元(企业将其作为工资、薪金入账)。假设该企业当年发生的职工福利费为200万元,则该企业职工福利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1200+6*3000*12/10000=1221.6
1221.6*0.14=171.024
200-171.024=28.98
13.企业参加财产保险、运输保险等,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按规定缴纳的五险一金准予扣除;企业参加的雇主责任险和公众责任险,准予扣除;
某工业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为1000万元(2020年加权平均值)。2020年1月1日按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从其关联方乙企业借款28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发生借款利息168万元。该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利息费用金额
2000/2800=0.714
0.714*168=120
14.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除另有规定外,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除金融企业外的其他企业为2:1
15.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以后3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结转扣除
16.未经核定的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不得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