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税务优惠政策最新(5分钟前更新)
作者:刘永波 发布时间:2022-10-17 13:01:10 点赞:次
4月1日,爱济南记者从山东省新闻发布会获悉,疫情期间,国家和我省分四个批次出台了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分别针对不同的领域和群体。
具体包括:
第一批政策聚焦支持一线防控工作。既有直接支持医疗救治工作的,比如对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取得的临时性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又有支持相关保障物资的生产和运输的,比如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税前扣除等;还有注重调动各方力量积极资助和支持疫情防控的,比如允许将对疫情的捐赠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截至3月20日,全省共有41户(次)纳税人享受了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免增值税政策;为168家社会团体、86家红十字会确认了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企业和个人可享受全额税前扣除政策的公益性捐赠共14.75亿元;符合条件企业新购置相关设备一次性税前扣除10.49亿元,既保障了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的生产供给,又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同时,对一线医务人员取得的临时性补助、奖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约300万元。
第二批政策聚焦减轻企业社保费负担。需要指出的是,目前我省企业的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尚未划转税务部门,这里介绍的是我省出台的机关事业单位有关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政策。2月18日,省医疗保障局、财政厅、税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明确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阶段性下调我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将单位缴费费率在现行费率标准的基础上下调1个百分点。
第三批政策聚焦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困难行业和个体工商户减负。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展览、电影放映等6类行业,免征2020年第一季度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为减轻个体工商户负担,对疫情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免租金的纳税人,减免相应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鼓励和引导他们帮助个体工商户减负。
第四批政策聚焦稳外资稳外贸。针对外资外贸企业,出台多项优惠政策,进一步降低疫情对外资外贸的负面影响。比如:自2020年3月20日起,将瓷质卫生器具等1084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将植物生长调节剂等380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9%,为企业真正纾困解难,降低疫情对外资外贸的不利影响。经测算,该政策的实施将惠及我省5574户出口企业,预计可增加退税19.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