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企业相互开票如何避税(2分钟前更新)
作者:卢钢 发布时间:2022-10-17 22:07:52 点赞:次
看到这样在优惠政策出台,很多小企业就打起了多开公司用以避税的念头,多开一家公司一个月就可以多开十万的免税发票,身边已经有一些小规模纳税人在这么操作了,有的小规模纳税人用亲戚朋友注册了很多公司,专门用于自己公司开票!这种做法真的可行吗?

这种做法当然不妥的,而且后患无穷,缺少一定的税法意识轻则导致罚款,重则引来企业被列入黑名单甚至企业负责人会有牢狱之灾!主要体现体在以下方面:
1、 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之间完整的合作流程应有:双方签署购销合同--交易发生并由供货方开具送货单及发票给购买方--购买方根据发票单据确认收货并按合同约定货到付款或者分期付款--当次交易完成。
2、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企业应在每月业务发生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根据当月的现银收支状况、物品入出库单及发票、员工工资等,确认企业货币资金、往来应收应付款、存货、应付职工薪酬、各项应交税费、所有者权益等数据,并确保每月账账、账表、账实相符。
3、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成立公司主要用来开票避税,而开票即代表营业,无论是从运营流程还是账务处理方面,均需要做到没有纰漏。原则上开票的前提是需要有真实交易,否则为虚开,真实交易必须有合同,辅助单据、银行付款几个方面来体现,合同和辅助单据伪造或许比较简单,而银行收付款如果非真实交易,试问一般小企业有几家愿意冒风险过账,大笔金额从对公银行转出,再私户或其他方式收回?还有企业双方存货的账面数和实际结存之间的差异,又如何调整?一旦哪一方有问题,合作企业的整个上下游链条均会受牵连。
4、很多刚开始注册少几家的或许因交易金额不大不容易引起关注,于是尝到甜头后便大肆注册新公司用以分解开票来避税,这类企业大部分没有专职财务,代理记账公司也只是根据企业所提供的票据完成形式账务处理,当同类性质或关联人员注册公司数量和交易的金额够引起关注时,便悔之晚矣。打个不恰当的比喻,工商税务机关和企业之间从来都是猫和老鼠的关系,企业知道的套路他们自然清楚,或许很多时候不是他们没有管控,而是等更好的时机以便达到他们想要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