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核定征收计算(本月/消息)
作者:王艺博 发布时间:2022-10-22 10:39:08 点赞:次
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19-2020年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四项成本核定扣除标准的公告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第2号公告
全文有效
2021.11.8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修订〈安徽省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公告(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2018年第21号)、《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的通知》(安徽省地方税)〔2007〕39号)、《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发布修订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等有关规定。公布2019-2020年宣城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四项成本扣除标准(详见附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2019-2020年宣城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四项成本核定扣除标准限额表

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
2021年11月8日
关于2019-2020年宣城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四项成本核定扣除标准的解读
发布时间 : 2021-11-10 08 : 43 来源 : 宣城税务
一、公告背景
为加强我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行为,公平税收负担,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遵从度。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发布了《关于宣城市2019-2020年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四项成本核定扣除标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我市2019-2020年适用土地增值税核定计算扣除四个成本单位的面积金额标准。
二、四项成本的具体含义
四项成本是指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成本中的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和间接开发费。
二、四项成本的具体含义
四项成本是指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成本中的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和间接开发费。
前期工程费用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费用。
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以自营方式向承包商支付的建筑工程费。
基础设施费用包括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污水、洪水、通信、照明、卫生、绿化等项目的开发。
间接开发费用是指直接组织和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费用,包括工资、员工福利费、折旧费、维修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销等。
三、《公告》制定程序
通过确定计算方法,进行研究计算,科学选择样本,计算2019-2020年宣城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四项成本核定扣除标准。召开内部研讨会、纳税人研讨会、专家论证会,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确定2019-2020年宣城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核定计算扣除四个成本单位面积标准。
四、其他事项
纳税人因特殊情况超过本公告发布的四项成本单位面积标准的,应当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税务机关审查确认后可以扣除。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现场签证、设计(施工)图、工程量清单、装饰材料清单等。
纳税人开发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类型超出本公告附件所列项目类型范围的,如专业市场,本公告不适用。
五、实施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