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筹划增值税案例兼营行为(今日/阐释)
作者:段国荣 发布时间:2022-10-24 11:46:53 点赞:次
核心内容:企业兼营行为说的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既存在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行为,又存在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非应税劳务的行为。那对于兼营行为的企业来说,该怎么进行税务筹划呢?可以看下我们近期做的一个案例。案...
企业兼营行为说的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既存在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行为,又存在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非应税劳务的行为。那对于兼营行为的企业来说,该怎么进行税务筹划呢?可以看下我们近期做的一个案例。

案例说明
该公司主要涉及兼营,兼营是指纳税人经营的业务中有两项或多项销售行为,但这两项或多项销售行为没有直接的关联和从属关系,业务的发生相互独立。税法规定,如果兼营行为适用不同税率,应当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为了避免从高适用税率而加重企业税负,兼有不同税率的企业,一定要将各自的销售额分别核算。如果不能分别核算,那只有按高税率缴税了。

同时,纳税人在进行纳税申报的时候,必须注意消费品的组合问题,没有必要成套销售的,就不宜采用这种销售方式。成套商品出售,同样需要按照高税率缴税。

税负测算
适用不同的税率,分别核算的话,可以为该企业减轻52.5万元的税收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