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1年70号文件最新版(实时/热点)
作者:莫华东 发布时间:2022-12-31 20:29:44 点赞:次
财税[shui]151号与财税70号有冲突吗
财税151号[hao]与财税[shui]70号没有冲突。财税[2011]70号是对财税[2008]151号文件执行的具体措施。所以,刚才提到政府对生产销售新能源汽车乙企业的财政补贴,应按[an]13%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
关于专项用途财[cai]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
对比这两个文件,我们发[fa]现,财税[2011]70号和财税[2009]87号在内容上基本是[shi]相同的,唯一的区别在于,财[cai]税[2009]87号适用时间段为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ri]。而财税[2011]70号适用时间段为2011年1月1日以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tu]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政府补助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de]差异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重申了上述规定,且取消了执行时间的限[xian]制。从[cong]上述文件可以看出,税收对“不征税收[shou]入”的范围作出[chu]了严格的规定。也不属于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di]上建筑物取得的收入,不[bu]属于增值税及[ji]土地增值[zhi]税[shui]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和土地[di]增值税。M公司收到财政奖励2000万[wan]元一般[ban]情况下无法[fa]符合财[cai]税【2011】70号文件规定的三个条件。
如何理解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追溯3年的规定
财税[shui]〔2011〕70号文件规定:不征[zheng]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kou]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没有,现仍在执行中,财政部国[guo]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70号2016.6.30没有被取代或更新[xin]规定。
北京2015企业所得税备[bei]案是什么意思
财税〔2011〕70号文件同时规定,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xing]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dei]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suo]得额时扣除。该项营业外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规定,视为财政[zheng]性资金,按财税〔2008〕151号文件和财税〔2011〕70号文件规定处理。企业今后就[jiu]该[gai]项固定资产按规定计提折旧时,也应[ying]按上述文件规定在企业所得[dei]税税前扣除[chu]。
【公司注册】不能任性的税收优惠政策
据悉,重庆水务2017年8月11日发布2017年半年报称,公司从重庆市财政局取得的污水处理服务[wu]结算资金,已按财税[2011]70号将污水处理收入作为企业所得税的不征税收入进行申报。借记“应交税费——应交[jiao]增[zeng]值税(减征或已交税额)”5000元,贷记“营业外收入”5000元。该项营业外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ce]规定,视为财政[zheng]性资金,按财税〔2008〕151号文件和财税〔2011〕70号[hao]文件规定处理。
财税[shui]70号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63号有何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李先[xian]念1988年1月21日[ri]财税70号:9月29日,财政部、国税总局[ju]出台70号文,研[yan]发费用加计扣除[chu]在2008年116号文的基础上放宽范围,对于广大纳[na]税人而言这是一重大税收政[zheng]策调整[zheng]。《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xing]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hao])企业从县级以上[shang]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ji]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fan]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
即征即退增值税款是否免缴企业所得税
因此,融资租赁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税款属于“财政性资金”,但目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没有对该即征即[ji]退税款“有专门的资[zi]金管理[li]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不符合财税〔2011〕70号文件的规定,不属于不征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