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作废(本月/解答)
作者:叶春萌 发布时间:2023-01-05 18:20:02 点赞:次
已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一联丢失怎么办
已[yi]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一联丢失,向当地主管税务局报告,接受税务机关的处罚,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增[zeng]值[zhi]税专[zhuan]用发票丢失是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过程中经常发生的。应当:向当地主管[guan]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失后接[jie]受处罚,然后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最后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取得销售[shou]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de]《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增值税专用发票丢了该怎么办
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yu]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zuo]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ju]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有[you]关[guan]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0号)规定:“为方便纳税人。传(寄)中国税务报社的遗失[shi]明,必[bi]须经县(市)国家税务机关审核盖章、签注意见。您可以比照执行。增值税发[fa]票联丢失了不必作废。
增值税专票遗失补开需要付的费用是多少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he]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1号)第四条。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lian]”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丢失怎[zen]么处理未做明确规定。根据[ju]《国[guo]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有[you]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0号)规定:“为方便纳税人。
发[fa]票[piao]遗失怎么处理
处理如下:开票方如实[shi]申报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并及时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guan]报告有关情况并开具《增值[zhi]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fa]票已抄税证明[ming]单》(以下简称《已抄税证明单》)。登报是指自己在税局领取[qu]的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piao]不慎丢失,需要到税局[ju]指定的报刊杂志等刊物上登报声明,对于别人已经开具的不用登报了。
开出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隔月作废吗
具体情况如[ru]下: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hui]、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首先,先更正一下:现在的增值税专[zhuan]用发票的认证期限是180天。如果销售方没有收回全部联次就作废了发票,税务机关查到后会以“未按规定[ding]开具发票”进行罚款,如果税务机关认为因此少缴税款,会判定是偷税。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错后尚未收回发票的抵扣联和发票联要[yao]作废吗[ma]
尚未收回[hui]发票的抵扣联和[he]发票联,不符合作废条件,建[jian]议暂时[shi]不要作废发票。如果在月末的最[zui]后一天能收回发票联、抵扣联,可作废[fei]处理。增值税发[fa]票丢失了,不能作废关于对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纳税人必须严格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保[bao]管使用专用发票,对违[wei]反规定发生被盗、丢失专用发[fa]票的纳税人[ren]。
发票丢失可以作废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fa]票管理[li]办法实施细则》第[di]三十一条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fa]票丢失情形时[shi],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gao]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登报声明发票遗失作废的版[ban]面原件、发票或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guo]发票管理办[ban]法[fa]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购买方的账务处理: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hao]码、金额和内容等。
发票丢了能补开吗
应于当日[ri]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zuo]废,并接受税务机关处罚。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应在事[shi]发当日书[shu]面报告国税机关,并在《中国税务报》公开声明作废。增值税发票补办方法:把存根联复印。交客户当地主管税务局确[que]认并出具未[wei]抵扣税证明。报本公司主管税务局,开具红字发票冲原开发票。再重新填开发票给客户。发票的[de]类型有: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