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发放的专项资金是否会收税(当日/资讯)
作者:徐卫春 发布时间:2023-01-16 22:27:50 点赞:次
取得财政[zheng]性资金是否缴纳企[qi]业所得[dei]税
(财税〔2008〕151号[hao])规定:“财政性[xing]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dai]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yu]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hou]要求归还[huan]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ye]当年收入总额[e]。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shui]收入。凡[fan]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zheng]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①企业[ye]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ding]该资金的专项用途。
政[zheng]府补助收入需要[yao]交企业所得税吗
企业收到的政府补助要不要交纳企业所得税,依据补助的[de]类型而定,如果是专项拨付资金等情形的,不需要计算[suan]纳税额度内。《中华人民[min]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项所称财政拨款。凡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ru],在计算应纳税所[suo]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该项资产如为非货币性资产,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确定计税基础。县级以[yi]上人民政府将国有资产无偿划入企业。
国[guo]债建设专项拨款[kuan]是[shi]否征收所得税
财政[zheng]下拨国债专项资金拨款是否免税国债专项资金分两类:一类列入中央预算支出,用于中央项目[mu]建设[she]和补[bu]助地方项目建设。一类转贷给地方政府和中央部门,用于地方项目和中央部门项目建设,由地方政府和中央部门还本[ben]付息。在计[ji]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bo]付文件。财政[zheng]部[bu]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政府补助收入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政府补助收入是企业取得的[de]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he]资金使用后[hou]要[yao]求归还[huan]本金的以外[wai],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缴纳所得税。计入补助收入,免营业税增值税,但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有人会说这是不征税收入。
政府补贴收入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法律分析:不要,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tong]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企业能够提供[gong]规定资金专[zhuan]项[xiang]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财政部门或其[qi]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专项资金是否用[yong]交税如何单独核算
如下,望采纳。收到拨款:借:银行存款贷:专项应付款--××项目拨款。发生支出:借:支出[chu]类的[de]科[ke]目--××项目支出贷:现金或银行存款按支出类别登记:在支出类的科目--××项目支出下设置子目,分类登记。纳税奖励是[shi]什么:税务局的奖励有两种,一如果是税务局发放给单位的,作为营业外收入-政府补贴收入,免流[liu]转税,但作为所得额计征所得税。二是税收代办劳务费。
政策补贴[tie]需要[yao]交税吗
可以作为[wei]不征税收入[ru],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jin]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财政部[bu]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dui]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收到政府补助都计入营业外收入,与生产经营过程无[wu]直接关系,应[ying]列[lie]入当期利润的收入。是企业财务成[cheng]果的组成部分。例如,没收包装物押金收入、收[shou]回调入职工欠款、罚款净收入[ru]等等。营业[ye]外收入在“利润”或“利润或亏损”账户[hu]核算。
政府补助收入都是不征税收入[ru]吗
政府补贴如果[guo]属于《中[zhong]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条例规定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men]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xing]资金”,属于[yu]不征税收入。政府补贴收入是否要交企业所得税,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认[ren]。政府补贴[tie]收入免交企业所得税是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