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关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全面/解读)
作者:何华林 发布时间:2023-03-23 18:30:51 点赞:次
浙江关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从各种经营、劳务报酬、财产利息、股息红利和偶然所得等方面取得的收入,依照规定缴纳税款。每年都会进行扶持和调整,以更好地满足社会需求和个人利益。近年来,随着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也越来越受到重视。
一、优惠申请提高
优惠申请是指在计算应纳税额的时候需要扣除的一定数额,也就是申请税收优惠额度。2018年1月1日起,大陆地区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开始执行,将优惠申请由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月5000元。这一政策调整主要受益于低收入群体,在减轻他们经济负担的同时也能促进消费和经济增长。
二、专项附加扣除
2018年9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完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为广大纳税人带来了福音。此次政策主要围绕教育、医疗、住房三大方面展开优化。其中包括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以及住房租金等四项专项附加扣除。
三、奖励性收入适用比例调整
奖励性收入是指由单位或组织根据员工工作业绩或者某些特殊表现而给予的奖金或津贴等形式的收入。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符合条件下,奖励性收入可以按照20%适用比例计算个人所得税。这一措施旨在激励员工创新创造,并促进企业发展。
四、外籍员工享受更高额度
外籍员工在境内工作或其他居留行为产生的境内全球所得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自2019年4月1日起,外国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开始正式执行,其中规定外籍员工可以享受更高额度标准扣除及其他相关优惠政策。
五、新型期间申请税收优惠相关捐赠物资个人所得税
2020年3月3日,财政部关于对新型检测试剂及口罩等防护物资捐赠行为申请税收优惠相关税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对向抗击新型捐赠检测试剂盒等防护物资的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捐赠相应物品不再计算其销售收入,并申请税收优惠与此相关联的增值税及营业税;对向前述企事业单位捐赠检测试剂盒等防护物资并取得相应公证书明显标志后向社会募集善款用于采购该类防护物资并寄送至湖北省(含武汉市)等地区,在本次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前申请税收优惠相关捐赠物资和募集善款使用情况产生的个人所得税。
结语
以上就是近几年浙江省实施过的部分优惠政策措施。在不断变化更新中,我们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合适方案,并且要注意遵守各项规定以避免因违法行为而导致不必要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