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倒库油(倒库油是什么意思)
作者:刘德军 发布时间:2022-03-30 10:18:55 点赞:次
1.第九条加油站通过加油机加注成品油属于以下情形的,允许在当月成品油销售数量中扣除:经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加油站自有车辆自用油;外单位购买的,利用加油站的油库存放的代储油;加油站发生代储油业务时,应凭委托代储协议及委托方购油发票复印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备案。
2.主管税务机关对财务核算不健全的加油站可以根据所掌握的企业实际经营状况,核定征收增值税。
3.主管税务机关应将财务核算不健全的加油站全部纳入增值税纳税评估范围,结合通过金税工程网络所掌握的企业购油信息以及本地区同行业的税负水平等相关信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商贸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1〕140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增值税纳税评估。各加油站应将自用车月用油数量(按本牌号汽车里程设计参数耗油量指标计算)上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4.对未全部安装税控加油机(包括未安装)或税控加油机运行不正常的加油站,主管税务机关应要求其严格执行台帐制度,并按月报送《成品油购销存数量明细表》。成品油的盘点管理各地在执行《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时,要认真对各加油站、储油点进行一次盘存,执行中还要按月对其成品油库存数量进行盘存。

一、加油站倒库油(倒库油是什么意思),如何开始讲解
1.对加油卡、加油凭证回笼后仍未来开发票的预收账款,应及时清理结转销售收入。
2.税务机关批准汇总缴纳增值税的成品油销售单位跨县市调配成品油的,不征收增值税。
3.自用车用油采取汽车里程耗油量控制扣除(即:当月汽车行驶里程数*油量公里=月自用油扣除数)。加油站销售成品油必须按不同品种分别核算,准确计算应税销售额。
4.倒库油一律不得从销售数量中扣除。第二条凡经经贸委批准从事成品油零售业务,并已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有固定经营场所。对纳税评估有异常的,应立即移送稽查部门进行税务稽查。
5.第五条加油站无论以何种结算方式(如收取现金、支票、汇票、加油凭证(簿)、加油卡等)收取售油款,均应征收增值税。
6.台账须按月装订成册,按会计原始账证的期限保管,以备主管税务机关检查。第十三条主管税务机关每季度应对所辖加油站运用稽查卡进行1次加油数据读取,并将读出的数据与该加油站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加油站日销售油品台账》、《加油站月销售油品汇总表》等资料进行核对,应对加油站的应扣除油量的确定、成品油购销存等情况进行全面纳税检查。

二、加油站倒库油(倒库油是什么意思),要怎么阐明
1.加油站以收取加油凭证(簿)、加油卡方式销售成品油,不得向用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和本通知中涉及的有关表格,为纳税人的辅助账户,由纳税人自行印制或购买。者(以下简称加油站),本文所指的代储油是由发售加油卡、加油凭证所发生的代储油业务。
2.第二条凡经经贸委批准从事成品油零售业务,并已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有固定经营场所,使用加油机自动计量销售成品油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以下简称加油站),接受加油卡或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单位与预售单位结算油款时。《办法》第七条和第八条所指的有关加油站的核算和纳税申报问题明确如下:加油站必须按规定建立台帐登记制度。
3.自用车每次加油量须在《加油站日销售成品油台账》上登记自用车牌号,按月将当月自用车加油数量与上报备案的月用油量进行核对,大于上报备案用油数量的部分,不得在销售数量中抵扣。
4.是否汇总缴纳增值税,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第十二条发售加油卡、加油凭证销售成品油的纳税人(以下简称预售单位)在售卖加油卡、加油凭证时,应按预收账款方法作相关账务处理,不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