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核定征收条件(讨论/论述)
作者:鲁波 发布时间:2023-03-24 06:03:02 点赞:次
成都核定征收条件
成都市是西南地区的经济、文化、科技和交通中心,也是历史文化名城。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成都房屋价格也在不断攀升。为了保障市民的住房权益和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实行了核定征收政策。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成都核定征收条件。
1.房屋面积要求
根据规定,只有符合以下面积要求的房屋才能进行核定征收:
(1)单位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且位于市中心区域内;
(2)单位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且位于二环以内或三环以外;
(3)单位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且位于四环以内或五环以外。
2.房屋登记时间要求
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条件即可:
(1)在2014年4月30日之前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了购房合同;
(2)在2014年4月30日之前已取得预售许可证但未签订购房合同;
(3)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但已取得施工许可证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并已交纳相关税费。
3.购买目的要求
符合以下任意一种购买目的即可:
(1)自用型住宅:购买人及其家庭成员入住使用;
(2)投资型住宅:出租给他人使用获得租金收入;
(3)其他非营利性用途:例如单位集体宿舍等。
4.不符合条件的情况
如果您所购买的房屋不符合以上条件,则无法享受核定征收政策。同时,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1)仅限新建商品住宅享受该政策,二次交易及其他类型住宅均不能参加;
(2)已经缴纳个人所得税或契税的房屋不能再享受该政策;
(3)如果您选择享受该政策,则需要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申请,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办理。
5.总结
通过以上介绍可以看出,成都核定征收条件主要包括房屋面积、登记时间和购买目的三个方面。只有满足这些条件,才能享受到提供的优惠政策。希望本文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